4月21日是丟失19年的陳楊梅小姑娘的認親宴,我們見到了這個臉蛋圓圓,談吐自信文雅的姑娘,如今她已經是40多家店的督導
認親宴上她和親人真情相擁,對于這場認親表現得特別滿意沒有絲毫的排斥
認親宴上聽她介紹起當時走丟的情形,原來,她的養父母并不是拐賣她的人,當時年幼的她是自己走丟的,養父母撿到后就自己養了
出于各種原因并沒有給她上戶口,養父母是浙江人在云南昆明做生意,她家里還有一個哥哥也一直沒上戶口,也是近期才上的戶口
由于沒有戶口,她上學時就讀的是私立學校,上到初三就沒再讀了,雖然她學歷不高但如今做到了40多家店的督導可見她非常聰明。她的姐姐如今還在讀大學,如果陳楊梅沒有走丟,肯定也是妥妥的一枚大學生
不過姐姐提起妹妹也是一臉驕傲,知道妹妹走丟的19年過得挺好,她發自內心地高興與自豪
陳楊梅的爸爸對于楊梅沒能上學也是有些許遺憾,但是知道女兒這19年在養家過得不錯,他也比較釋懷,不打算追究楊梅養家的責任,畢竟養家是楊梅一直愛著的家人
為了找女兒19年風餐露宿,一家人租住在公共廁所旁十幾平米的小屋,但一家人卻十分團結有愛,屋里貼滿了獎狀,可見陳爸對于孩子的那份愛
認親宴上,大家問陳爸是否考慮帶貨,他回答自己沒有那個口才和能力,賺不了那個錢,之后就安安心心賣棉花糖吧。真是一個平凡而又實在的父親
對于楊梅沒有好好上學,還沒戶口,網友們意見不一,大家覺得養家不能自己養下而是盡快報警才是對的,自己養下沒有充分考慮丟失孩子的父母的心情,還有他們家里還有一個兒子才上戶口,網友紛紛建議查一下
還有網友說撿到孩子不報警?這點就不合邏輯?撿到不給這點比買還惡劣?
對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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