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林敏兒 記者4月21日從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羅湖管理局獲悉,近日,羅湖區首例區域環評改革清單管理類項目,在區域空間環評服務平臺完成承諾公示,此舉意味著企業已具備開工建設條件,無需等待環評審批流程。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該項目落地標志著轄區環評審批制度改革邁入新階段,為轄區項目落地按下“加速鍵”。
為落實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任務,羅湖區政府于2024年12月15日正式發布實施清水河街道和東湖街道區域空間生態環境管理清單,對兩個街道范圍內未納入重點項目審批名錄的建設項目實施清單管理。改革后企業僅需在平臺自行提交承諾書并公開履行管理清單要求即可開工建設,無需等待環評審批流程。在簡化審批程序,降低企業開辦成本的同時推動項目快速落地。通過“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的方式,實現環保審批“減環節、提效率、強責任”的改革目標,讓企業辦事“輕裝上陣”。
此次完成承諾公示的首例項目為清水河街道紅崗路的某新建加油站。經核查,該項目屬于清單管理類要求,無需編制環評文件,僅通過承諾公示即完成環保準入。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機制、排污許可質量核查及現場突擊檢查等全鏈條監管方式,確保企業履行承諾。審批流程較傳統審批模式節省約3個月時間。同時,市生態環境局羅湖管理局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依托該服務平臺提供項目選址、清單查詢、承諾公示等“一站式”服務,指導企業合規建設,從源頭防范環境風險。
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羅湖管理局將繼續全面推進羅湖區區域環評改革,爭取年內實現改革轄區全域覆蓋,并探索跨部門數據共享與聯合監管機制,推動“清單管理+信用約束”模式,通過簡化審批流程、降低企業成本,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了營商環境,為轄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助力構建高效協同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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