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我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和對方要賠償,可以要哪些賠償,具體需要準備什么?
也迪律師解答
針對交通事故后的賠償問題,許多朋友存在疑問,現結合《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進行詳細說明。具體賠償項目需根據傷情嚴重程度及是否構成傷殘鑒定來確定,其中傷殘等級需經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標準評定。未達傷殘等級的情形,賠償主要包括醫療支出(含門診費、住院費、手術費等)、誤工損失(按實際減少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者參照行業標準)、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及護理期限)、交通食宿等基礎費用,其中醫療費用需提供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票據及診斷證明。
若經鑒定構成傷殘,賠償范圍則涵蓋:1.傷殘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系數);2.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計算至18周歲,老人計算20年);3.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傷殘等級酌定);4.誤工補貼(計算至定殘日前一日);5.護理費用(含住院護理及后續護理);6.后續治療費(需司法鑒定確認必要性);7.住院伙食補助(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標準);8.營養費(根據醫囑確定);9.康復治療費(需專業機構票據);10.輔助器具購置費(如輪椅、假肢等);11.財物損失(需提供維修票據或價值證明)。其中傷殘賠償金與被扶養人生活費存在城鄉差異認定問題,2022年最高法已統一城鄉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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