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廣東肇慶一9歲自閉癥男孩吐血、手腫,疑遭輔導機構老師毆打致骨折”引發關注。
2025年4月17日,該輔導機構涉事老師、負責人因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分別法院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8個月。兩人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事件回顧——
9歲自閉癥兒童被自閉癥輔導機構老師毆打
警方刑事立案,民政部門介入調查
廣東佛山劉女士的孩子小劉出生于2014年,1歲時發現患有自閉癥。2024年5月,劉女士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看到了“肇慶市和融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的廣告,了解到對方系在民政部門備案的專業輔導自閉癥的機構,經過再三考慮,她將小劉送至該機構學習。
5月31日,她發現孩子的精神狀況很差,情緒波動很大。6月5日,老師發消息稱,“孩子又吐了一口血”。6月11日,老師又詢問她是否給孩子拍胸片、顱腦片等,稱孩子流鼻血。
6月17日,她發現孩子整個手掌腫了起來,機構老師稱系蚊蟲叮咬,發現孩子右手第2掌骨基底骨折;頭部、胸部、右手、陰囊多處軟組織挫傷。
6月19日,劉女士前往古塔派出所,查看了6月5日晚監控。劉女士說,視頻中,一名身材肥胖的女性老師,壓著孩子的腿部,揮拳肆意毆打孩子的頭部、胸部及身體其他部位,“孩子一直在掙扎,但他無力反抗。”
6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肇慶警方獲悉,此事刑事立案。民政部門表示,已介入調查。
法院查明——
一涉案人為發泄家庭問題產生的消極情緒
10天虐打多達數十次,涉及9名孩子
2025年4月20日晚,劉女士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小劉被自閉癥輔導機構老師毆打一事,已經有了最新進展,“涉事老師和機構負責人被判刑。”
2025年4月17日肇慶市端州區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本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針對控辯雙方的觀點及證據評析如下:
本案中,和融中心與劉女士一方基于合同產生了看護義務,而滕某、成某分別作為該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和老師,基于中心工作職責要求形成了看護義務,屬于看護人的范疇,其對自己服務的對象具有看護責任。成某面對患有自閉癥的多名特殊兒童,在有監控顯示的情況下,使用手機、拍痧板等工具對被看護兒童的手、腳板、頭部等部位進行擊打,以達到懲罰、威嚇的目的。滕某伙同成某對尿床的小劉,以用拍痧板毆打的方式進行懲戒,并至小劉受輕微傷,其行為均已經超出對自閉癥兒童進行干預的教育矯治行為范疇。
根據監控視頻顯示,2024年6月3日至16日(除7日、8日、13日三日外),成某每日均有對自閉癥兒童進行毆打,或用手機敲頭,或用拍痧板拍打,或用手拍臉等,虐打行為持續時間較長,次數多達數十次,人數達九人之多,成某虐待動機僅為發泄家庭問題所產生的消極情緒,而非其所謂的“教育”。
在2024年6月17日7時許,滕某使用拍板擊打、成某在旁壓制小劉反抗,在該起毆打事件中,更是導致小劉受輕微傷。后經鑒定,小劉患上“應激相關障礙;創傷后應激障礙”,該精神病患病原因與其于2024年5月16日至同年6月17日,在和融中心被毆打、虐待事件中有直接因果關系,成某、滕某的行為屬情節惡劣。
刑事追責——
機構法定代表人、涉事老師均被判刑,并禁止從業
涉事民非機構已被撤銷登記
根據《刑事判決書》顯示,自閉癥輔導機構老師成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機構法定代表人滕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禁止成某、滕某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對此,劉女士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說,“感謝肇慶市的公檢法,他們在偵辦我家小劉被虐待一案時付出了很多精力,為我孩子討回了公道,讓作惡者付出了應有的代價。”“這樣的自閉癥輔導機構,辜負了我們家長和社會對他們的信任,也對原本脆弱的自閉癥孩子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痛,我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天眼查顯示,肇慶市和融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為民辦非企業單位。2024年11月22日,被肇慶市民政局撤銷登記,并沒收違法經營金額。處罰事由為,超出業務范圍提供托管和住宿服務。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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