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對雙方父母的贍養都是一樣的,但怎么養?也是一個問題。
那么丈母娘住在女婿家合適嗎?
1、婆家全款的房子,不合適。
女兒住的是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子,丈母娘要過去住,不太合適。
那是女婿父母的心血。丈母娘住過來,不成了前人栽樹后人乘涼了嗎?
公婆如果心里不痛快,女婿和女兒也會吵架。當然去做客,住幾天幾個月都是沒問題的,長期住就不好了。
2、女兒經濟獨立,在家占據主導權,隨便住。
在一個家庭中,如果女方是掙錢好手,不光經濟獨立,在家里也占據主導權。
別說丈母娘能住,小姨子,小舅子都住進來,只要女兒愿意,女婿也無能為力。
說句難聽的話,家庭地位是和能力成正比的。只要能掙錢,娘家人就有底氣。
3、財產全給了兒子,住女婿家不合適。
雖說子女繼承和贍養是平等的,但在很多地方,房子和錢都是給兒子,女兒什么也不給,嫁妝也是男方彩禮的錢置辦,甚至于還要把彩禮留下來。
既然是這種封建思想,那就也按照養兒防老辦吧!
兒子的房子才是自己的,住著多好,干嘛上女婿家?萬一女婿再不高興,女兒女婿容易引起爭吵。
4、 女婿就只剩下父親,不合適。
瓜田李下。老頭、老太太住在一個屋檐下也容易惹是非。
因此,女婿的母親如果過世或者離婚了,只剩下老頭,丈母娘住女兒家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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