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男子林某的荒誕行徑,讓 "求職" 與 "犯罪" 兩個詞產生了令人瞠目的交集。這位被銀行催收逼急了的債務人,竟在兩天內連續制造兩起惡性撞車事故,將 5 輛價值近 800 萬元的豪車撞得面目全非。他的如意算盤是:用這種極端方式讓 4S 店 "被迫" 雇傭自己,以工資償還債務。然而,這場精心策劃的 "求職表演",最終演變成一場法律與人性的雙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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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17 日,林某走進南京某奧迪 4S 店。在試駕過程中,他突然猛踩油門,將試駕車撞向展廳停放的 3 輛新車及展臺。次日,他又以同樣手法在奔馳 4S 店撞毀兩輛豪車。監控畫面顯示,兩次事故均無剎車痕跡,撞擊軌跡精準指向待售車輛。
面對工作人員質疑,林某堅稱是 "操作失誤"。直到同一名交警連續處理兩起事故,才發現異常:兩起事故的撞擊力度、角度高度相似,且試駕路線均避開人流密集區域。在警方訊問下,林某終于承認:"我就是故意撞的,想讓 4S 店不得不雇傭我。"
這場荒誕的 "求職" 背后,是林某的 "神邏輯":制造債務→迫使企業雇傭→用工資抵債。他甚至精心計算過:假設月薪 1 萬元,80 萬元債務需要近 7 年償還。但他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 ——4S 店不是慈善機構,更不會雇傭一個制造巨額損失的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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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檢察機關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法院最終判處林某有期徒刑 4 年 8 個月。
更致命的是,保險公司依據 "故意行為免責" 條款拒絕賠付。林某不僅要承受牢獄之災,還需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這個原本想 "金蟬脫殼" 的債務人,最終陷入 "舊債未還又添新債" 的絕境。
此案暴露出部分人法律認知的嚴重缺失。有網友評論:"以為演偶像劇呢?現實是法律不會為荒唐買單。" 這種將企業責任與個人債務混為一談的思維,本質上是對契約精神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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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引發汽車銷售行業的深刻反思。目前多數 4S 店試駕流程存在漏洞。
事實上,類似案例并非孤例。2024 年西安某試駕事故導致 2 死 1 傷,涉事 4S 店因管理不善被停業整頓。
某豪華品牌 4S 店負責人坦言:"我們現在要求試駕者繳納 5 萬元押金,試駕路線必須由工作人員規劃。" 這種轉變,既是對企業利益的保護,也是對公共安全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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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的悲劇,折射出部分人面對經濟壓力時的非理性選擇。據統計,2024 年全國因債務問題引發的刑事案件同比上升 12%。當 "以工抵債" 的幻想撞上法律鐵壁,留下的只有一地雞毛。
林某為了在4s找份工作,竟然想出如此低劣的招數,想以自以為是的小聰明蒙混過關,只能說“呵呵”了,這智商,哪個單位敢用?
正如《紅星新聞》評論所言:"耍小聰明走歪路,最終只能承受致命代價。" 在法治社會,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的 "奇思妙想",都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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