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來說,湖北省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所依據的政策和發放的標準都不一樣,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之間也不完全相同,讓我們來看看具體都是多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和標準
湖北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依據的政策是湖北省委組織部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對部分工作人員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通知》。
其獨生子女費是通過一次性退休補貼方式在退休時由原單位發放給退休人員。具體發放標準統一按照本人2014年9月時的職務職級(崗位、薪級)工資和各種津貼×5%×139計算。
簡單來說,就是發放6.95個月的本人2014年9月時的基本工資。
結合湖北省2014年9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表和上述一次性退休補貼計算辦法計算的湖北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標準應該在6200元至37530元之間,具體到每個人不太一樣,要看本人2014年9月時的基本工資,工資高領取的獨生子女費就高。
比如某女技術干部,2025年2月退休,退休時的崗位是專技8級、薪級是34,查詢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分別是崗位工資930元、薪級工資984元、教齡津貼10元,那么她退休后領取的獨生子女費(即一次性退休補貼)就是(930+984+10)×6.95=13371.8元。
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和標準
企業退休人員(包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縣屬及以上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曾經在國企和集體企業工作的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依據的政策是《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口計生委等部門關于落實企業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此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統一為3500元,每個人都一樣,在退休時一次性發放,對一次性發放有困難的企業,政策允許分2-5年發放到位。
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規定是由企業負責承擔和發放。但對于長期停產或破產等企業無力支付獨生子女費的,要求企業主管部門負責解決,若企業主管部門仍然無力解決的,則規定由同級政府兜底解決。曾經在國企和集體企業工作的靈活就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由退休地政府負責,需要本人向戶口所在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湖北省國有、集體企業落實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申請審批表》,連同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退休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和復印件,交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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