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馬鑫洋4月19日報道:4月18日,司法部向上海東方國際商事調解院頒發商事調解組織登記證,這也是全國首家由司法行政部門賦碼登記的商事調解組織,由此開辟了商事調解組織設立的新路徑。
完成中央改革試點任務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調解制度改革,落實中央賦予自貿區開展商事調解組織登記管理改革試點任務,上海用好浦東新區地方立法權,制定出臺了《上海市促進浦東新區商事調解規定》并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了浦東新區設立商事調解組織應當具備的條件以及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設立登記的程序。
今年2月,在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導下,以上海仲裁委員會作為主發起人,上海市律師協會、上海市公證協會、上海市知識產權服務行業協會、上海市總商會作為聯合發起人,共同提交在浦東新區設立上海東方國際商事調解院(以下簡稱東方調解院)的申請,市司法局依照《上海市促進浦東新區商事調解規定》進行審核,準予登記,并報司法部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司法部于3月賦碼后,東方調解院正式運營。
對標國際一流打造“東方品牌”
東方調解院理事長盛勇強表示,“我們將以高水平定位、高起點建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對標國際最好水平和最高標準精心謀劃發展藍圖”。
高水平定位:東方調解院對標世界一流商事調解組織,以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為發展定位,著力為國內外經營主體提供獨立、公正、專業、保密、高效、靈活的多元化、多領域商事糾紛調解服務,努力打造商事調解的“東方品牌”。
高起點建設:東方調解院以上海仲裁委員會作為主發起人,匯集了滬上優質法商資源,為今后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此外,東方調解院努力通過“決策層+執行層+監督層”三位一體的治理體系實現專業化運行,并設有戰略指導委員會和專業工作委員會,集中各領域專家為戰略發展提供決策依據以及為調解個案提供專業指導。
高質量發展:東方調解院對標國際經貿規則與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高標準制定了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的國際化調解規則,同時廣泛引入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探索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調解規則、業務平臺和管理辦法;通過“走出去、引進來”,打造一支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的商事調解員隊伍。
首個案件成功調處
近日,東方調解院成立后受理的首個案件成功調處。
“這是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標的額680萬元人民幣”,東方調解院主任汪怡群介紹,“我們剛成立不久,上海建工集團就主動找上門來。”
“去年,上海市司法局牽頭幾個部門共同推出了商事調解‘和’計劃,鼓勵企業優先選擇調解處理糾紛。我們上海建工積極響應、首批加入,也因此了解到商事調解的優勢。”上海建工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法務經理 徐偉臣介紹,“此次我們這個合同糾紛主要考慮到和對方當事人一直以來關系融洽,未來還希望繼續合作,調解的非對抗性正好符合我們維系雙方良好關系的愿望。”
徐偉臣表示,之所以選擇東方調解院正是因為認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和為貴”的調解理念,看重其專業資質和實力。“沒想到僅用半個月時間,我們就通過調解握手言和”。
為了給當事人吃上一顆“定心丸”,調解員協助雙方為調解協議申請了“賦強公證”。“也就是說,一旦義務方沒有自覺履行,權利方就可以拿著這份公證書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樣的調解結果實際上和訴訟判決、仲裁裁決幾乎沒有區別”,汪怡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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