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老絲按:曾建斌案二審終于去黑了!我作為曾建斌一審辯護人,一審開庭與多為辯護人奮戰兩個多月,雖然沒有達成的理想的目標,但也打下了扎實基礎,現在二審終于實現了去黑結果,祝賀周澤兄,也祝賀家屬!希望后續可以打掉更多罪名。
“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題記
“中國科技城,成渝副中心”。
——在四川綿陽官方的宣傳文案里,這座川西北重鎮被描述成“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建設的中國唯一科技城”和“四川第二大經濟體”。
然而過去幾年,這座出過著名“黑老大”劉漢的城市,再次引人注目居然是因為又出了幾個民企老板涉黑案。
三匯集團董事長曾建斌等人涉黑案爭議巨大備受關注,被辦案機關列為“綿陽涉黑一號案”,另一名房企老板王明杰涉黑案則被列為所謂“二號案”。差不多同期案發的,還有魏勇案、林茂川案、武兵案等。
看到這里,“吃瓜群眾”不禁要問:綿陽這地界,到底怎么了?
其實外人很難知道,這一個個官方認定的“黑老大”,究竟都是什么樣的人?是否真的罪行深重?那些白紙黑字的判決書,是否經得起歷史檢驗?
以“一號案”主角曾建斌為例,在他出事的三年多里,家屬從未停止喊冤,他的妻子甚至因為喊冤致禍,被關620多天,目前依然面臨被判刑的風險。
從一審到二審,包括周澤、沈亞川、王興、王飛、王兆峰、吳丹紅等律界大咖在內的數十名辯護人,一致為全案做無罪辯護,可見各方對本案意見分歧之大,這在全國涉黑涉惡案件中并不多見。
曾建斌案案發,與三匯系公司債務人何某廷、曾某成、杜某貴等人的舉報密切相關。他們或從曾建斌處借下巨額款項無力償還,或在與三匯系公司合作中自覺吃虧懷恨在心,于是聯名舉報曾建斌涉嫌“套路貸”、詐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嚴重犯罪。
針對這些人的舉報,公安部門多次對曾建斌及三匯系公司進行調查,結論都是“舉報情況不實”。無奈誣告者持續惡意舉報,2021年1月,他們捏造事實,通過社交平臺發布題為《曾建斌家族實施套路貸涉黑涉惡非法占有數十家企業土地》的文章,引起高層關注,從而推動公安機關將曾建斌列為“掃黑除惡”對象。
辦案機關掘地三尺查來查去,最終還是認為,作為曾建斌案導火索的何某廷、曾某成、杜某貴等人舉報事項,無一構成犯罪。
可是很遺憾,刑事追訴程序一旦啟動,糾錯之難猶如負重登蜀道。被列為“掃黑除惡”標靶人的曾建斌等人,即使已被證實系遭人誣告陷害,仍被綿陽市個別領導及辦案機關借題發揮,將三匯公司數十年經營過程中一些常見經營行為和多年前就做過處理且不認為是犯罪的偶發事件,作為犯罪行為立案追訴。在層層組織和領導協調下,曾建斌及三匯公司多名高管、員工,最終被生拉硬扯,拼湊成一個所謂“黑社會性質組織”。
辯護律師表示,曾建斌等人完全不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必備的四個特征,在曾案中一個都不具備。二審期間,十多名律師耗時一年有余展開地毯式調查取證獲得的大量證據材料更讓他們堅信,曾建斌等人是完全無罪的。這個所謂“綿陽涉黑一號案”,是個徹頭徹尾的錯案。
李安羊(左二)接受辯護律師調查取證。
一位名叫李安羊的證人在接受調查取證時直截了當告訴曾建斌的二審辯護人周澤律師:“感覺曾建斌就是冤枉的。曾建斌如果是黑社會,綿陽(的老板)全都是黑社會。他是一個很有素質的老板,橫看不是黑社會,豎看也不是黑社會。”
而且,像李安羊這樣為曾建斌喊冤叫屈的普通群眾,不是一個兩個,大家普遍反映,曾建斌口碑不錯,做事認真,很講誠信。
這就不得不讓人深思,同是一個曾建斌,為何寫在刑事判決書中的那個他,和當地群眾口耳相傳的那個他,反差如此之大?問題究竟出在哪兒?
《南方周末》關于王明杰案的報道。
無獨有偶,類似反差甚至“翻轉”,在王明杰案中亦有出現。
據《南方周末》報道:1998年7月2日,當時在綿陽經營采砂場的王明杰因修路問題與魯某某發生糾紛,雙方各自搖人打了一場群架。就在警方調查處理過程中,8月7日,魯某某帶著十多人提著4支火藥槍來到王明杰的采砂場將其“綁架”,向王索要打架事件造成的損失。王明杰家屬報案后,警方才將王明杰解救。8月21日出版的《四川日報》以“綿陽發生一起綁架勒索人質案”為題,對這起轟動綿陽城的“綁架案”做了詳細報道。之后經相關方面調解,公安機關將打架事件和“綁架”事件并案處理,于次年1月20日作出處理決定,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為由對魯某某作出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同時以毆打他人為由對王明杰也作出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26年后,這起治安案件被法院認定為王明杰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的標志性事件,當年持槍綁架他的“歹徒”,居然成了“被害人”。如此劇情“翻轉”讓很多綿陽百姓大跌眼鏡。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18年發出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中提出,政法機關“既堅持嚴厲打擊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币粋€地方如果屢屢出現辦案機關評價與人民群眾評價嚴重相左的情況,社會效果不佳,那就需要認真反思,是不是導向出了問題。
要知道,一個錯案不僅可能摧毀一個企業,摧垮幾十個家庭,影響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還將傳遞嚴重錯誤的價值導向,重創廣大民營企業家對法治和營商環境的信心。
掃黑除惡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辦案機關務必摒棄辦大案、立大功思想,秉持謙抑原則,恪守客觀公正立場,實事求是依法辦案。我國民營經濟從小到大、由弱變強,發展到今天的規模和水平殊為不易,它禁受不住“一陣秋風過,落葉滿中庭”的運動式執法。
(文︱一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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