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針對我軍工領域重點部位的間諜案件。
間諜這個詞語再次進入人們視野。
他們往往拿著自己國家的錢卻為國外賣命,更可悲的是,他們的人生也因此葬送。
策反手段一:利用職務之便。
近年來,境外間諜機構(gòu)針對我國留學人員的策反活動頻繁,部分留學生因缺乏警惕性而陷入間諜陷阱,對國家利益造成嚴重威脅。
對方往往以簽證官身份出現(xiàn),利用簽證環(huán)節(jié)和學術交流機會,物色有價值的人員,以利益誘惑逐步突破目標心理防線,對于年輕人有很大欺騙性。
郝某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因申請某國國際學術會議簽證,被該國使館官員T以“簽證審核”為由主動接觸。
T通過請客吃飯、贈送禮物、提供兼職等方式逐步拉近關系。
郝某以為只是朋友而已,殊不知,對方已經(jīng)把他拉入圈套,等著他一步步深陷其中。
在郝某畢業(yè)前,對方亮明間諜身份,并成功將郝某策反。
回國后,郝某通過定向應聘進入中央某部直屬研究所,并多次向境外傳遞涉及機密級國家秘密的情報,賺取報酬。
郝某先后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文件資料1000余份,其中,機密級6份、秘密級536份。
最終,郝某間諜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追繳非法犯罪所得。
策反手段二:利用配偶關系。
利用情感弱點與物質(zhì)誘惑雙重手段,針對涉密人員家庭關系進行滲透。
黃某為云南省某省直機關副高級工程師,2002年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與一名境外男子建立不正當關系。
該男子以感情和金錢為誘餌,要求黃某提供國內(nèi)涉密文件。
黃某被要求拍攝機密文件并傳輸給境外間諜人員。
回國后,她利用丈夫章某(時任副縣長)的職務便利,獲取政府內(nèi)部文件,并通過U盤將涉密資料交給境外人員。
章某在明知情況,出于對妻子的袒護,并抱著僥幸心理,還是向妻子提供了大量工作機密。
黃某因情感依賴和金錢誘惑泄露大量機密。
2020年5月,黃某因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策反手段三:利用師生或親子關系。
利用師生信任關系,通過精準職業(yè)規(guī)劃滲透核心部門,利用職務便利竊取高層級機密。
張某在某國留學期間,因成績優(yōu)異被校方領導凱迪發(fā)展為“忘年交”,實則成為境外間諜機構(gòu)的代理人。
凱迪以“學術合作”為名,逐步誘導張某參與情報活動?;貒?,張某持續(xù)向境外傳遞信息,最終被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
最近幾年內(nèi),系統(tǒng)內(nèi)已經(jīng)不止一次出現(xiàn)過某領導送子女出國留學,結(jié)果子女在國外被策反,回來以后竊取情報被抓的事。
很多父母都是很不錯的老實人,總認為國外的教育應該好一些,希望孩子拿到一個國外的大學文憑,回來找一份基層的鐵飯碗,也算是對子女負了責任了。
然而,讓人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國外情報組織前赴后繼拉這些孩子下水,讓這些留學生從父母身邊搞情報。
父母又是組織內(nèi)的,不管是多大的職位,所謂的情報,多點少點還是有點用的。
結(jié)果是父母的前途盡毀,相關單位的領導和辦事人員連帶受處分,國家和單位也因為情報泄露遭受損失。
境外間諜機構(gòu)常以“簽證幫助”“學術合作”“情感關懷”等名義接近目標,通過小恩小惠建立信任,逐步誘導其參與間諜活動。
被策反人員多潛伏在軍工、中央部委、科研院所等涉密領域,直接威脅國家安全核心利益。
多數(shù)涉案人員缺乏國家安全意識,對境外人員的“善意”未保持警惕。情感誘惑易使涉密人員放松原則,甚至利用親屬職務便利協(xié)助間諜活動。
間諜活動往往持續(xù)數(shù)年,這也反映了涉密單位在保密方面的管理漏洞。
相關單位應該認真研究完善保密措施,同時也要加大對間諜的打擊力度,真正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
總而言之,還是一句話,國家安全無小事,每一個公民都應成為維護國家利益的“第一責任人”。
唯有通過教育、制度與技術多管齊下,才能筑牢抵御境外滲透的鋼鐵長城。
而對于海龜們來說,只要保持這樣一個觀念,那就是政治第一、業(yè)務第二,那就是祖國需要的人才。
(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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