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和家庭都需要在日常教育中重視培養學生的獨立、自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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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遲道華 校對/趙琳
▲近年來,一些高校的新校規屢屢引發社會對于高校管理“中學化”的討論。圖/IC photo
高校組建家長群、給家長寄成績單、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出校門……據半月談報道,近年來,一些高校的新校規屢屢引發社會對于高校管理“中學化”的討論。不少大學生吐槽自己被“圈養”,受訪高校老師則表示,這是為解決部分大學生缺乏自律性和責任心的無奈之舉。
大學管理“中學化”,表面原因是教師所說的學生自律性、責任心缺乏,而更深層次原因,則是大學與中學一樣,正日益成為“無限責任主體”。大學生學業成績出問題、外出發生安全問題,家長都要“吵”到學校,要求追究學校的責任。為避免擔責,學校也就無奈采取和中學類似的“圈養”管理方式。
避免大學“中學化”,給大學生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探索空間,必須明確大學應當承擔的教育責任,不該承擔的,大學就不用承擔,如此,也才能讓大學有辦學自主權。事實上,我國高中學校以及初中、小學,也需擺脫現在的“無限責任主體”角色,厘清家校職責邊界,改變“圈養教育”模式。
高校之所以要組建家長群、給家長寄成績單,是因為近年來,有的學生因學業問題被退學,家長就質疑學校平時沒有盡到教育責任;而一些大學控制學生出校門,也是因為一旦學生外出發生安全事故,學校就面臨被問責的壓力。
但這種管理方式,效果并不佳。因為,大學的學習最終要靠學生自覺、自律,即便有家長參與、督促,也是鞭長莫及。而且,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雙休日、節假日離開校園,出去旅游、聚會,也都是其自主權利。
大學采取這種嚴格的管理方式,主要意圖是向家長表明,學校該做的都做了,學生再出問題,就是學生自己的責任。
但從報道也能看到,學生對此紛紛表示不滿。
實際上,我國高中、初中、小學存在的“無限責任主體”問題更嚴重。毋庸置疑,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面對的是未成年人學生,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履行監護、看管責任。但即便如此,學校的責任也應當是有限的。
比如,學生在校內上體育課、參加體育鍛煉、課間活動意外受傷,如果學校已經盡到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責任,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在現實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一般都會追究校方、教師責任。而學校所能采取的應對方式,就是“圈養管理”。
所以,學校教育的“圈養管理”問題是一個系統性問題,治理關鍵有二。一是,必須堅持依法治教,明確學校應該承擔的教育、管理職責,而不能無限擴大,否則就會影響學校履行自身的職責。
比如,對學生因學業問題被退學,或者學生自己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該承擔責任的,依法堅決不承擔責任,不能把依法治教,變為依輿情治校。
二是,要把自主學習、自主管理與自我規劃能力培養,作為對學生的重要教育內容,貫穿基礎教育與高等教育。
所有學生都將離開校園,走進社會。無論學校還是家庭,都必須在日常教育中重視培養學生的獨立、自主能力。否則,一直被“圈養管理”,學生就會成為長不大的孩子,更遑論成長為拔尖創新人才。這就要求學校、家庭各司其職,打破“圈養”教育與管理,給學生自主發展留足空間。
值班編輯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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