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記者了解到,廣西百色體育生“左膝長骨瘤被醫生錯切右膝”一事有新進展。當事人小羅的母親何女士稱,兒子與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將在4月22日開庭。何女士稱,事情發生后,孩子在家里休養近一年,“他心里也過不去那個坎,高三了,體育生本來要鍛煉維持數據的”。
何女士的兒子被錯切右膝組織
何女士告訴記者:“我不想接受任何的和解。整個手術過程中,院方為什么出現這種失誤,還有很多疑問,想通過法院庭審把這些疑惑解開。”
2024年,17歲體育特長生左膝長骨瘤被醫生錯切右膝引關注。家長提供的醫學影像診斷報告單顯示,診斷意見為“左股骨內側髁骨軟骨瘤、左膝關節少量積液”,手術前簽署的知情同意書上也寫著“左股骨遠端軟骨瘤切除手術”。手術記錄卻是右膝腫物被切除。
2024年5月18日,右江民族醫學院附屬醫院發布情況通報,稱針對此次事件,醫院已追究相關科室和涉事人員責任,涉事科室暫時停業整頓,對6名負有管理責任和醫療責任人員給予撤銷職務、暫停處方權、扣罰績效工資等相應的處理。
圖為涉事醫院發布的情況通報
通報內容如下:
2024年3月27日,我院百東院區骨外科為患者羅某某行左股骨遠端骨軟骨瘤切除術時出現部位差錯,將右側股骨內髁部分組織切除。在此,我們向患者及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
事件發生后,醫院積極與患者及家屬溝通,力爭患者及家屬諒解,依法依規協商調處。并組織骨科專家對患者進行初步評估、心理干預和術后醫療服務。目前,患者正在恢復中。
針對此次事件,醫院已追究相關科室和涉事人員責任,涉事科室暫時停業整頓,對6名負有管理責任和醫療責任人員給予撤銷職務、暫停處方權、扣罰績效工資等相應的處理。
同時,我們舉一反三在全院范圍內開展醫療安全專項整治,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和醫院管理制度,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和醫院診療流程管理,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來源:極目新聞
延伸閱讀
22歲女子手術成功卻在復蘇室腦死亡,疑缺氧30分鐘醫生未察覺
大河報消息,3月10日,汕頭22歲的盧曉丹(化名)在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接受輸卵管堵塞微創手術后,被推入復蘇室等待全麻蘇醒,卻因長時間缺氧導致腦死亡。家屬向大河報《看見》記者爆料稱,復蘇室醫護人員未發現喉罩阻塞氧氣供應,患者血氧驟降時,報警儀器報警醫護人員未及時處理,才造成的這次事故。
4月16日,院方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事件原因仍在調查。目前,家屬已向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提交醫療事故鑒定申請,要求醫院追責并公開道歉。
22歲的盧曉丹(化名)腦死亡后靠呼吸機維持生命
缺氧30分鐘:從手術順利到意外腦死亡
4月16日,患者家屬馬先生接受《看見》記者采訪時稱,其嫂子盧曉丹和哥哥婚后原計劃要個孩子,因查出輸卵管堵塞,3月10日前往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琶洲院區進行微創手術。下午1點半,嫂子進手術室,2點半時,醫生告知手術順利,之后嫂子就被推入復蘇室等待蘇醒。復蘇室是在手術室里面,家屬進不去,患者由醫院監護人員負責照顧。由于等待時間太久未見患者被推出,哥哥曾詢問患者狀態并希望進入照看,護士以“術后患者形象不是很雅觀”為由拒絕患者丈夫進入。在焦急等待2個多小時后,噩耗傳來。
“出來的醫生告訴我們,患者口吐白沫、翻白眼,人在抽搐,需立即轉入ICU,并未說明造成的原因。”馬先生說,這時已是下午5點06分。
圖為麻醉記錄單
家屬提供的麻醉記錄單顯示:患者入室后常規進行麻醉誘導置入喉罩,術中生命體征平穩,術畢戴喉罩進入復蘇室。患者在復蘇室發生血氧下降后(預計缺氧時間約30分鐘)心臟驟停,經心外按壓后自主心跳恢復,血氧血壓恢復正常,請神經內科會診后送ICU繼續治療。
記者從記錄單上發現,患者血氧飽和度在14:45從之前的98%降到50%,在15:00數據缺失,直到15:15,血氧飽和度恢復為96%,這段血氧值不正常時間為30分鐘。(注:人體動脈血氧飽和度正常值:95%-98%)
馬先生告訴《看見》記者,嫂子是做美甲工作的,手術前身體健康,對麻藥不過敏。其提供的入院記錄術前陳述顯示,患者自述無既往病史,父母兄弟姐妹無遺傳性、免疫性和精神性家族病史。
“從3月10日算起到現在已經38天了,現在嫂子還在ICU,仍靠呼吸機維持心跳。”馬先生說。
家屬提供的4月1日病例顯示:患者昨日復查腦電圖及體感誘發電位,皆提示符合腦死亡判定標準,預后極差,隨時可能病情惡化甚至死亡……
4月1日病例顯示,患者隨時可能病情惡化甚至死亡
錄音曝光:醫院初步判斷喉罩移位導致缺氧
家屬提供了一段與醫院交涉的錄音,錄音中一位麻醉科主任張醫生說,患者送到復蘇室后,有一位一線醫生全程陪在患者身旁。可能因為喉罩的移位導致患者呼吸道受阻,氧氣沒能有效送達患者進行供氧,患者自主呼吸沒有恢復,這個過程有可能會窒息和缺氧。家屬質問血氧下降后,監護儀應該報警的,為何醫務人員不知道?張醫生回答,因為監護醫生觀察不到位,他在現場但未能及時發現這個問題,對報警的警惕性不夠,對此院方也是痛心疾首。
馬先生說,他不清楚涉事的醫護人員是否具備相關資質。醫院也沒有告知,這名責任醫護當時在干什么,導致沒有重視監護儀發出的報警,而責任醫護至今沒有出來道歉。至于復蘇室里的監控,院方稱去年就壞了。
“3月17日,醫院告訴我們,有個醫生已經停職在家反省了,但我們不知他的姓名。”馬先生說。
“現在嫂子沒有意識,兩個家庭都在陪護,每天有半個小時的探視時間,其他時間都是在煎熬中。我們向海珠區衛生健康局提交了醫療事故鑒定的申請資料,衛生健康局稱醫院方還沒有上報材料。”馬先生說,家屬的訴求是希望醫院正式道歉,并嚴肅追責。
“我們特意從汕頭到這家省級三甲醫院就醫,就是信任它的專業水平,沒想到竟因低級失誤致人腦死亡。”馬先生痛心地說。
盧曉丹生活照(家屬提供)
醫院回應:患者確認腦死亡,原因還在調查
4月16日下午,《看見》記者分別致電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醫患科和紀委、監察室,詢問患者盧曉丹腦死亡一事,相關人員表示了解情況后再回復。
4月16日晚,一位醫患科科長回復《看見》記者,他們正在按照醫療糾紛的原則進行處理,目前患者仍在進行救治。當記者詢問是醫療糾紛還是醫療事故時,其表示還在調查。
對“報警儀報警但未被察覺”及醫療監護人員是否存在失職的問題,這位科長表示還在積極調查,涉事醫護人員有相關資質,是依法執業,并否認是實習生等情況存在。
此外,該科長確認患者盧曉丹處于腦死亡狀態。在回答記者詢問是否有蘇醒希望時,其稱需要醫學專業的評判,但是醫院還在盡最大努力進行救治,包括尋找外部專家的支持。
4月16日,《看見》記者致電廣州市海珠區衛生健康局醫政科,工作人員表示要記者聯系辦公室,隨后又改口稱不接受采訪。
患者術前與丈夫的聊天記錄
地方規范要求:麻醉復蘇室須15分鐘監測一次
一位麻醉科業內人士告訴《看見》記者,全麻病人在回到病房之前確實需要在復蘇室進行蘇醒,為防止交叉感染,確保患者的安全和隱私,家屬一般不被允許進入。在復蘇室的醫護人員具有看護和治療的職責,并做好記錄。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臺全國統一的《麻醉復蘇管理規范》,但部分地方和醫療機構制定了相關標準或管理制度。
以廣西壯族自治區2025年2月1日實施的地方標準《全麻手術患者復蘇管理規范》為例,其要求麻醉復蘇室(PACU)醫生需具備麻醉或重癥執業資格,護士需通過專業培訓并掌握麻醉相關技能,在復蘇流程上,每15分鐘記錄一次生命體征,重點觀察呼吸、循環及神經系統恢復情況,并對并發癥(如呼吸抑制、蘇醒延遲)進行規范處理。
4月17日下午,馬先生向《看見》記者表示,經過媒體的介入,醫院領導現在非常重視,已出面跟家屬表達了態度,表示愿意澄清具體原因和對涉事醫生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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