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院近日召開知識產權保護新聞發布會,發布2024年度北京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其中一起系列案涉及惡意注冊英雄烈士姓名商標,檢察機關一體履職,促成124件商標被宣布無效,捍衛了英烈的合法權益。
(4月20日《北京晚報》4版)
英烈為國家和民族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和貢獻,他們的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顯然,將英烈姓名注冊為商標,可不僅僅是一個牌子的問題,而是牽涉到了對英烈的不敬。
而實際上,惡意注冊英烈姓名商標,已經到了十分猖狂的境地。北京檢察機關在履職中發現,部分企業或個人在果酒(含酒精)、葡萄酒、釣魚用具、洗衣液等多個商品類別上申請注冊多個商標,商標整體或顯著識別部分與英雄烈士蔡鍔姓名相同。另查,英雄烈士林覺民、吉鴻昌、任常倫、金利成、凌度、金葵、李林等姓名也被相關企業或個人搶注為商標。據統計,涉及有效注冊狀態的商標149件,等待實質審查的商標注冊申請2件。目前這些商標已經得到妥善處理,多數被“宣告無效”和駁回。
惡意注冊英烈姓名商標,只是“宣布無效”?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根據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有關方面,應該依據這些商標的本質問題,進行追責。
這些數字還僅僅是北京檢察機關發現的數字,還有多少沒有被發現?另外,北京檢察機關發現的此類問題,在其他地方有多少?惡意注冊英烈姓名商標,難道不該問一句是如何通過的?
“宣告無效”說明“已經有效”。“已經有效”則說明商標的審核環節是存在一定問題的,這些英烈的姓名何以能夠成為商標?為何沒有在審核環節就攔截,非要等到檢察機關逼著去“宣布無效”?
商標的注冊是一個復雜的環節。從注冊申請到最終審核,這中間本應層層把關,為何惡意注冊卻能夠得逞?首先,這反映出部分商標注冊申請人缺乏對英烈的敬重和對法律的敬畏。他們為了追求商業利益或其他不當目的,不惜觸碰法律紅線,將英烈姓名作為商業炒作的工具。其次,商標注冊審核環節的漏洞也不容忽視。商標注冊審核本應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對申請內容進行全面細致的審查。但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審核人員對英烈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審核標準不統一、審核流程不嚴謹等問題。
惡意注冊英烈姓名商標是絕不能容忍的行為。但在“宣告無效”的時候需要問一句:惡意注冊英烈姓名商標,何以能“一路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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