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區兩區一縣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首次聯合提出《關于聯合設立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的司法建議書》以來,在各方合力推動下,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已揭牌設立,首個生態修復項目已在示范區核心區域投入運作。詳見↓
在跨省水域非法捕撈案件處理中,因規則差異可能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發生跨省水污染案件后,由于水體流動,后續的修復需要統籌考慮……示范區兩區一縣人民法院在辦理環境資源案件時,深入調查研究司法裁判標準不一、責任認定困難、執行協作不暢等系統性治理難題,進一步破除行政區劃壁壘,打通司法數據共享,推動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
破題
“之前遇到跨域案件存在反復協調的問題,既然是同一片水域、同一片生態區,可以建立一套統一的協作機制。”
“是否可以建立‘環資協作中樞’,把兩區一縣的聯絡機制、數據平臺、執法標準全部打通,讓信息跑起來!”
“除了辦好案件外,更要做好一體化治理的后半篇文章!”
在兩區一縣人民法院的一次環資審判座談會上,法官們展開熱烈討論,最終提出了設立一個總基地,將現有分基地納入其中的大膽暢想。
經過充分醞釀,2024年12月6日,青浦區人民法院、吳江區人民法院、嘉善縣人民法院,首次聯合向示范區內各區域一體化發展主管部門提出《關于聯合設立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的司法建議書》。
織網
司法建議書提出聯合設立具有標志性與辨識度的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總基地,以“1+N”模式整合兩區一縣資源,將兩區一縣既有的生態修復基地作為分基地納入管理運行體系;建立示范區內各職能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機制和聯絡員機制,加強示范區跨域環資事宜溝通協作;整合拓展既有生態修復基地職能,作為示范區環境資源保護科普基地、宣傳平臺、司法行政協作渠道、綠色創新平臺;設立生態文明建設展示館,將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作為重要組成部分,展示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碩果
司法建議提出后,相關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并迅速作出回復,明確支持兩區一縣人民法院聯合設立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拓展既有生態修復基地的職能、謀劃示范區生態文明主題展示區。
2024年12月30日,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人民法院司法協作工作推進會暨2024年年會上,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司法協同保護基地揭牌設立。
基地設立后不久,首個生態修復項目——稻田排水快速攔截凈化項目已經在示范區核心區域投入運作。
90套稻田嵌入式折流凈化裝置覆蓋桑基魚塘,水流在折流板的引導下層層凈化,總氮、總磷含量、固體懸浮物顯著下降,魚兒在凈化后的水域活躍生長。曾經的養殖尾水難題,在科技助力下化為豐盈的收獲。
來源:長三角示范聲
編輯:沈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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