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在西北掌握幾十萬大軍的胡宗南也派出兵力前往華北受降;具體由第34集團軍總司令李文率領,所部有第3軍和第16軍。
該部到達石家莊后接受了當地日軍投降,并留下了第3軍守備,隨后李文又帶第16軍前往北平,成為了胡宗南系中央軍勢力在華北的“獨苗”。
當時在華北和東北的國民黨軍并未經歷“整編”,所以第3軍、第16軍的番號一直保持到其覆滅;而第34集團軍的番號也存在了很長時間,直到后來才被改為第4兵團。
在第34集團軍的存續(xù)期間,還有不同的軍被劃撥進來;而且該集團軍總司令李文的指揮權限很高,在集團軍編制外的部隊也經常由其率領,實際是華北中央軍機動部隊的指揮官。
在1947年10月中旬的時間點,第34集團軍除了下轄第3軍、第16軍外,侯鏡如的第92軍也劃在該集團軍中。
而且李文當時還上報了這三個軍當時配備的裝備數據,其中有些武器項目的數量差距相當之大。
以沖鋒槍一項來說,李文按照美械軍的編制裝備數,認為這三個軍應當配備9382支沖鋒槍。
但實際上國民黨軍編列美械部隊時,并沒有這幾個軍的番號,所以它實際能夠配備的沖鋒槍自然距離編制相去甚遠。
以第3軍的情況來說,實際配備的沖鋒槍只有187支;第16軍的情況則稍多些,為510支;而第92軍裝備的沖鋒槍最多,總計有845支。
由于上述三個軍的情況看,總計裝備的沖鋒槍數為1542支;其實如果對照李文上報的編制數,三個軍加起來也不足一個美械軍編制的半數。
對于這種情況李文當然是知道的,但是上報超大的編制裝備數與實有的武器數,本身的目的就是申領更多武器。
因此李文手里的這三個軍按照配備最高的標準報,反差也就會更大些,這樣實際增發(fā)補充的武器也就相對多些了。
另外我們注意到,在實際裝備的武器中,三個軍之間的差別很大,尤其是裝備最少的第3軍和裝備最多的第92軍之間,相差達到了四五倍之多。
究竟是什么情況,造成了這差別?
首先,第3軍當時是兩師制,它比別的軍要少一個師,所以肯定裝備量會少一部分;當然,這不至于有幾倍的差距。
比較關鍵的一點是,這幾個軍的沖鋒槍都是抗戰(zhàn)勝利后才逐步補充的司登沖鋒槍;槍械通常是空運、海運到平津后,再分發(fā)到其他部隊中。
第3軍是駐守石家莊,它只能在友軍優(yōu)先分走后,自己才能吃到剩下的那點油渣;所以那不到200支沖鋒槍的配備,只能是象征性地給其軍、師警衛(wèi)部隊裝點門面罷了。
而像第92軍這種實際配備800多支沖鋒槍的情況,基本上可以給一個步兵班配上1支;或者沖鋒槍不配到步兵單位,但比較普遍地配備到警衛(wèi)、炮兵單位,使得其具有比較強的近戰(zhàn)火力。
至于第16軍的情況,居于第3軍和第92軍之間。
不過該軍在平、保、張家口之間的作戰(zhàn)中戰(zhàn)損頻繁,因此沖鋒槍的損耗也不少,其原有的配備可能跟第92軍相差不多。
而李文在上報了這份武器現狀及補充文電之后,首先等來的不是新的武器補充,而是第3軍先敗于清風店,繼而又在石家莊全軍覆沒的消息;第92軍的基礎部隊——第21師,也在支援東北的作戰(zhàn)中被消滅大半。
因此第3軍是等不來沖鋒槍補充了,倒是第16軍在隨后的作戰(zhàn)中,因為間歇性的不斷補充,沖鋒槍配備數量有所提升,直到最后于平津戰(zhàn)役中被殲滅一部,余部最后被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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