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家住安徽懷遠縣的黃鳳英帶著子女到蕪湖找在當地做工的丈夫,懷遠縣朱疃區人民政府給他們簽發了遷移證。
遷移證上詳細填寫了遷移人員的信息,包括戶主或遷出負責人及關系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原籍、民族、婚姻狀況、文化程度、宗教、職業等內容。
關系人中包括童養媳一名,19歲,黃鳳英有2個兒子,大的12歲,小的9歲。
這名童養媳出生于1933年,前半生注定悲苦,不知解放后后半生命運是否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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