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個婚禮現場,女方父親致辭。他首先說了些大路話,百年好合啊,白頭偕老啊。接著,就說了些不太和諧的話。大概意思是這樣的:
如果你們真的過不下去了,請你們和平分手,把女兒原原本本地給我們,各自珍重,各自安好。
臺下突然變得鴉雀無聲了。或許,在如此喜慶的氣氛下就應該多說點好聽的,如此刺耳的就不好聽了。但是忠言逆耳,丑話說在前頭,不是壞事。
過得下去自然好,過不下去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那就到了離婚這步。結婚不見人品,離婚才見人品。
我身邊也有不少離婚的,她們大多數沒有了結婚欲望,她們有的帶著孩子,有的并沒有孩子,無論哪種,卻無繼續再婚,這就比較有意思了。
為何離婚?
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話題,性格不合,婚內出軌,經濟問題,總之,到了一定的年紀,到了一定程度,總會遇到一定的問題,能撐住就繼續,撐不下去就完蛋。
比如出軌。
就像旅游,別人玩膩了,你又去玩,覺得不同,其實一樣,因為都是二手的啊!但發現和被發現不一樣。
在身邊人的離婚里,總有這樣的例子,男人出軌被女人發現,立即就開始了離婚步驟。在女人的眼里,容不得半點瑕疵,且在這點上萬分果斷。
我曾問過她們,后悔嗎?沒有一個人說后悔。或許,這就是女人的心理,柔情似水是她們,斬釘截鐵也是她們。
我繼續問,如果遇到合適的,再婚嗎?她們都說算了。算了的意思,我后來明白了,絕不再婚,但可以一起過,這成了最佳的選擇。
不領證,一起過,合則來,不合則去,否則,再婚了再出事,太不劃算,再說了,婚姻是那么回事,再次踏入,就是重蹈覆轍啊!
說的有意思,重蹈覆轍。我想了想,原本結婚,沒有人是希望離婚的,都帶著憧憬和期待,明天會更好。
到了實際情況,美好漸漸的被現實打敗,尤其是當一個人的真面目暴露出來時,一切就悔不當初了,盡頭就到了。
離婚后,倒是有的男人迫不及待地再婚了,他們找的多是比自己小,有的小十幾歲二十歲的女孩子。
在男人的骨子里,總是憧憬這樣的組合,老少配,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在試圖找回失去的青春記憶而已,讓記憶的痕跡在年輕的身體上復活。
只是,這不過是理想和現實的差距罷了,有些東西,失去了就失去了,永遠不可能復活,而任何復活的努力都是把人物化的體現。
人一旦被物化,就失去了靈動的氣息,就不再是一個具備靈魂和情感的萬物之靈,而成為一個客體,一個被當成了實現目的的手段。
女人們的不再婚,實際上是看透了男人的本質,難免會出現意外偷腥的情況,因為男人至死是少年嘛!
而個別男人的再婚,我猜十有八九是被逼無奈,比如已經懷孕在身,不得不再次踏入同一條河。
要問內心深處的想法,男人肯定會說,有什么辦法呢,大的清醒的,小的卻上頭了。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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