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得嘮嘮個特別值得警醒的事兒!黑龍江的朱女士最近遇著個糟心事兒,差點把840萬拆遷款給搭進去,咱可得從這事兒里好好吸取教訓,尤其是當家長的,可不能光讓孩子讀死書,得讓他們知道社會上的彎彎繞繞!
朱女士今年37歲,平時做家政活兒,辛辛苦苦干一天也掙不了幾個錢,一家人擠在50平米不到的小房子里,日子過得緊巴巴的。突然有一天,老家房子拆遷的好消息傳來,她和妹妹一共能拿到840萬拆遷款!這可真是天上掉餡餅啊,親朋好友都羨慕壞了,說她這下子可算熬出頭了。
姐妹倆高興歸高興,可這么大一筆錢放家里也不放心啊,萬一遭了賊咋辦?第二天,朱女士就帶著錢去了銀行,想著存個定期穩當點。剛開始,銀行工作人員李某看她穿得普普通通,還以為是個清潔工,壓根沒當回事。可一看到840萬現金,立馬態度180度大轉變,趕緊把朱女士請進VIP室,又是端茶又是倒水,那叫一個殷勤。
李某拿出一堆資料,說這是銀行最新的“理財產品”,利息比普通存款高好幾倍,存五年定期能拿19萬利息呢!朱女士文化程度不高,本來就只想存個定期,對理財產品一竅不通。可李某一口一個“我是銀行工作人員,還能騙你不成”,說得信誓旦旦。朱女士想著銀行總歸是靠譜的,就稀里糊涂簽了字,辦了所謂的“五年定期存款”。
一晃五年過去,朱女士想著該去取錢收利息了,結果到銀行一查,工作人員卻說她存的是終身保險,得等71年后才能拿回本金!朱女士當場就懵了:“啥?71年后?我現在37歲,那時候都108歲了,人還在不在都是個事兒,就算在也花不動錢了啊!”她氣得火冒三丈,找銀行經理理論,可人家拿出合同說,這是身故保險,人沒了才能領錢,跟定期存款壓根不是一回事,而且李某早就離職了,這是他的個人行為,跟銀行沒關系。
朱女士當然不干啊,報警之后,警方建議走法律途徑。這里咱得說道說道法律層面的事兒了。根據《民法典》,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任務時造成他人損害,用人單位得承擔責任。李某要是沒利用銀行職員的身份,能騙得了朱女士嗎?銀行肯定脫不了干系!后來事情鬧大了,媒體一曝光,網友們可炸開了鍋。有人說銀行太沒信譽,靠誘騙賣保險,遲早砸自己招牌;也有人說朱女士自己也得長點心,簽合同咋不看清楚呢?
這話雖說有道理,但咱也得想想,普通人去銀行,誰不覺得工作人員說的話靠譜啊?再說了,高利息誘惑擺在那兒,換誰不心動呢?說到底,銀行管理有漏洞,工作人員職業道德也有問題。最后迫于壓力,銀行把錢退給朱女士了,但這事兒給咱們提了個大醒:
第一,跟錢打交道,千萬別輕易相信“高利息”“穩賺不賠”這些話,多長個心眼,問問懂行的人,或者自己把合同條款仔仔細細讀清楚,別不好意思說自己不懂,不懂裝懂才容易吃虧!
第二,家長們可得注意了,平時別光盯著孩子的成績,啥“社會險惡”“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些道理該講就得講。你想想,要是朱女士對銀行的套路有點了解,或者知道簽合同要仔細看條款,是不是就能避免這事兒了?咱不能讓孩子光讀圣賢書,不懂人間事,將來出了社會,處處都是坑等著呢!
說白了,社會就像個大課堂,光有書本知識可不夠,得教孩子學會分辨真假,保護自己。就像這事兒,要不是朱女士運氣好,最后把錢要回來了,這一輩子的心血可就打水漂了。所以啊,咱都長點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是家里有孩子的,多給他們講講現實中的例子,別讓他們變成啥都不懂的“傻白甜”!大家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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