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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由中國刑法學研究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指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與華東政法大學聯合主辦的第三期“刑事知行研討· 控辯審學四方談”研討會舉行。
本次研討主題為“詐騙犯罪主觀要素司法認定的若干問題”,上海高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上海市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一中院及轄區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上海市律師協會、中國人民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單位的實務界人士、專家、學者共60余人參加會議。與會人員圍繞研討主題,結合三個議題展開了充分討論。
研討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上海高院黨組書記、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賈宇,華東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葉青分別致辭。
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表示,本次研討會選取了審判實踐中非常典型的幾個詐騙犯罪案例展開討論,是案例法治與案例法學研究的一次生動實踐。控、辯、審、學四方從不同視角、不同維度對研討主題進行全面深入研討,有助于合力推動司法爭議問題的解決。他指出,詐騙犯罪是侵財類犯罪中最為疑難復雜的一類犯罪,其中,詐騙犯罪主觀方面的認定是長期困擾理論與實踐的重大問題。他強調,認定詐騙犯罪的主觀方面,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原則,通過客觀行為、客觀證據準確認定主觀方面;應重視社會危害性的多變性,考量行為是否排除被害人的民事救濟權;應恪守刑法的謙抑性原則和最后手段性原則,準確區分民事欺詐與詐騙犯罪;對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還應結合具體數額、事后行為等諸多情節加以綜合評判。
上海高院黨組書記、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賈宇對“控辯審學四方談”這種多方參與、聚焦實務的研討形式予以肯定,并針對本期研討主題提出:一是準確認識主觀罪過,審慎把握罪與非罪界限,防止把行為的故意當作結果的故意、把生活意義上的故意當作刑法意義上的故意,避免出現“客觀歸罪”的傾向。二是嚴格恪守刑民界限,堅決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充分發揚慎刑理念,堅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與“從舊兼從輕”原則,切實保障技術創新與新質生產力發展。三是發揮刑法治理功能,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在辦案過程中不僅要保證案件本身的正確處理,還要關注犯罪產生的根源,推動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的系統性解決。賈宇院長希望,刑法學研究與刑事司法實踐能夠并駕齊驅、共同進步,發現真問題、研究真問題、真解決問題。
華東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葉青對本次研討會的順利舉辦表示祝賀。他提出,法學研究要恪守“實事求是”的精神,以實務問題為導向開展理論研究,實務工作者的思維也需要“與時俱進”,不斷吸收最新的理論前沿成果以應對日益繁復的實踐考驗,期望“控辯審學四方談”能夠持續“以現實啟發理論,以理論回應現實”,架起理論與實務溝通的橋梁,促進二者的良性互動,以理論滋養實踐運用,讓實踐反哺理論發展,繼續譜寫研討成果落地見效的“后半篇文章”,進一步構筑刑事司法的共同話語,推動法律共同體的緊密結合,同時為培育青年法治人才提供良好平臺。
會議由上海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吳金水主持。
奚山青
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徐亞之
上海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
副主任
徐宗新
上海市律師協會
副會長
胡亞斌
上海高院
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付玉明
西北政法大學
刑事法學院教授
該議題由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奚山青主持,上海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徐亞之,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徐宗新,上海高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胡亞斌,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付玉明圍繞 “未經認真核實,盲目為他人詐騙活動‘站臺’,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幫助他人詐騙的故意”“在‘請托’型詐騙中,行為人未認真核實他人身份,為他人積極牽線搭橋,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詐騙的故意”等方面展開研討。
徐世亮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院長
高勝
上海市公安局
法制總隊四支隊教導員
王思維
上海市律師協會
刑訴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
于書生
上海一中院
刑事審判庭法官
蔡道通
南京師范大學
法學院教授
該議題由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徐世亮主持,上海市公安局法制總隊四支隊教導員高勝,上海市律師協會刑訴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思維,上海一中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于書生,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蔡道通圍繞“行為人作為甲公司股東,在公司虧損時,為實現撤資虛構債務并提起訴訟,導致人民法院判決其他股東對虛假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此情形中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為人為實現對公司的債權,引誘被害人一同入股公司,以確保被害人對公司持續供貨,并在未告知被害人的情況下將公司經營所得劃入自己的賬戶,能否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展開研討。
余劍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黨組書記、院長
萬大慶
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馬朗
上海市律師協會
刑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
李杰文
上海二中院
刑事審判庭法官
錢葉六
華東師范大學
法學院教授
該議題由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余劍主持,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萬大慶,上海市律師協會刑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馬朗,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李杰文,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錢葉六圍繞“行為人與被害人約定協助被害人向第三人付款,在收到被害人交付的錢款后,行為人既不向第三人付款,亦不向被害人返還,對此行為的定性是否要考慮行為人‘非法占有目的’產生的時間”“行為人與被害人存在真實的合同關系,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害人交付的相關錢款被他人占有,后又復得,行為人對被害人隱瞞錢款復得的事實,并在被害人討要時拒不歸還,對此應如何認定行為人產生非法占有目的的時間”等方面展開研討。
謝望原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院教授
盧進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庭審判員
白艷利
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蔡正華
上海市律師協會
刑訴法與刑事辯護專業委員會
副主任
自由交流環節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謝望原主持,參會人員結合各自理論研究和實務經驗進行分享和討論。
討論后,在上海一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軍的主持下,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教授孫萬懷,華東政法大學司法改革與案例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黃祥青分別進行總結點評。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教授孫萬懷就本次研討會的成功召開對參與各方表示衷心感謝。他認為,詐騙犯罪的認定是一個古老而常新的問題,認定詐騙犯罪的主觀方面應以全面細致考察全案證據為前提。他期望“刑事知行研討·控辯審學四方談”能夠在凝聚共識、促進適法統一、解決司法疑難問題、構建刑法自主知識體系等方面進一步發揮重要作用,不斷增強品牌影響力和號召力。
華東政法大學司法改革與案例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黃祥青表示,本期研討會精心組織策劃,研討主題從近年來有爭議的典型案件中提取,很有價值和意義。參會各方各抒己見、充分討論,形成了一定共識。其一,聚焦爭議焦點是解決問題的基本路徑;其二,“非法占有目的”可以采用推定方法進行認定,關注基礎事實、推定事實以及是否存在反證,基礎事實包括起因、經過、結果等諸多事實;其三,對于發生在經濟活動中、事出有因的非典型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應適當從寬,堅持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原則,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
文:陽韻
圖:龔史偉 蘇弋
值班編輯:郭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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