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員工發生工傷,為什么企業不能急著簽私了協議?
「法律解答」
發生工傷后,如果用人單位既未向主管部門上報,又未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在這種情況下的雙方簽訂的私了協議是無效的。 因為該行為屬隱瞞不報,逃脫了勞動監管部門的監管,最終破壞了國家的勞動安全制度,也損害了勞動者的健康權利,違反了法律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該協議自始無效。
倘若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但沒有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有些地方認為只要賠償金額低于勞動者應得金額就可以要求補足。有部分地方認為賠償金額低于勞動者應得金額的30%,勞動者可以主張撤銷。
《 <湖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若干標準> (試行)》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因工負傷,在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工傷保險待遇達成的協議中,雙方約定的給付標準明顯低于法定標準,且已實際履行,勞動者主張該協議無效的,可以認定該協議無效;在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后,勞動者在仲裁時效內要求用人單位按法定標準補足差額部分,可予支持。
因此,大多數愿意賠償的用人單位會等到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出來后再與勞動者達成賠償協議,否則后患無窮。
故而,倘若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了,為避免日后可能引起的糾紛,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應盡快啟動程序,爭取早日達成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且有效的工傷私了協議。
聲明:本公眾號所刊登的文章僅代表本人發表文章時的觀點,不視為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鑒于勞動爭議、各類糾紛案件性質特殊,每個地方有各自規則,建議具體問題咨詢律師,謹慎引用。如您有意就相關問題進一步交流或探討,歡迎與我們聯系。
零言法語
作者:王之焰,律師
上海國獅律師事務所
法律、工商管理雙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就職,從事審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實踐經驗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話題下優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實務操作經驗,在上海市律協發表過多篇專業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聞、北京商報等權威媒體采訪。處理勞動爭議、執行案件以及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執行案件1000+件.
團隊專業致力于爭議解決、勞動爭議,常年法律顧問、公司架構規劃、公司治理、公司合規、刑事風控以及執行清收。
手機:18116324203
電子郵箱:starylight_cn@163.com
個人微信號:starylawyer
律所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28號久事大廈23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