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真打起仗來,作為退役老兵,你是愿意響應征召重返部隊,還是送孩子去當兵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從咱們國家的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條例來看,尤其是戰時,剛退役不久的退役軍人,很多都是征召對象,甚至50歲以下的退役軍人,都很可能會被召回。
一旦打仗,部隊現役肯定得凍結。正在休假的得趕緊回部隊,也不會再安排退役的事兒,打仗的時候哪還能正常退伍呢。等局勢稍微穩定了,可能還得補充兵員。補充兵員有兩個途徑,一個是征集義務兵。現在每年征集兩批,要是打起仗來,說不定隨時都會征集,國家有需要,咱老百姓義不容辭。要是自己孩子符合條件,那也是征集對象。
另外,征集兵員還有個重要來源,就是預備役人員,也就是咱們退役軍人,符合征召條件的,該回部隊就得回。所以說,要是老爸是退役軍人,孩子又符合當兵條件,打起仗來,你是愿意自己重返部隊,還是送孩子去呢?
這話題確實不好說,就好比大家常講的那個故事:老媽和老婆掉水里,先救誰,真挺糾結的。誰都不希望打仗,可戰爭往往說來就來,這世界從來就沒太平過。
我自己就琢磨,我在部隊待了十多年,對部隊感情可深了。我那些基本能力都是部隊培養出來的,不到20歲就去了部隊,34歲不到才回到地方,把最好的青春都獻給了部隊。所以要是部隊有需要,作為退役軍人,“若有戰,召必回”,這沒二話。
只要被召集,肯定得回部隊,我覺得這是每個退役軍人該有的覺悟。要是國家需要你,你卻不回去,那不就跟逃兵沒啥兩樣嘛。有人可能說:“我都不當兵了,咋算逃兵?”可國家需要的時候,每個公民都有這個義務。
再說孩子,如果剛好符合征集條件,國家召集了,至少得去兵員登記,在征集范圍內,要是真被選上了,那就該去。這同樣是公民的義務,可不是二選一的事兒。要是老爸和孩子都符合條件,那就是沒法逃避的責任。國家都不安定了,咱們誰能安寧呢。
其實,要是真到了要召回大批退役戰友回部隊的地步,那說明戰爭形勢已經相當嚴峻了。不過歷史上確實出現過這種情況,戰爭的嚴峻程度,咱可千萬不能低估。
大家不妨好好想想,要是未來打起仗來,你是愿意自己重返部隊,還是送孩子去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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