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
為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市場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進行優化調整。
一、對以下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并于即日起實施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貸款購房首付款
吉林市繳存職工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首付款金額。為保證我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的流動性,當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超過85%時,此項政策暫停執行。
(二)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1.取消全款購房提取應在兩年內辦理的時間限制,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自具備提取條件后,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2.取消提前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應在一年內辦理的時間限制,職工及其配偶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自還款之日起,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3.職工自有住房,因提取時間限制或戶籍(地域)限制未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本通知施行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就此房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職工在我市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購房款的30%降至20%。
(四)現役、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1.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的現役軍人,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我市職工享受同等貸款政策。
2.未與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退役軍人(含家屬),可以在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公積金專戶,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享受靈活就業人員同等待遇。
二、以下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轉為常態化政策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貸款購房
對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即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65萬元,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為91萬元。
(二)優化人才貸款政策
對符合吉林省人才分類定級標準或來(留)吉創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在吉林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限制,可貸至最高貸款額度。
(三)放寬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貸款房齡要求
職工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30年的房齡限制,只保留貸款年限與房齡之和不超過40年的要求。
(四)優化公積金貸款首套、二套住房利率執行標準
職工及其配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我市(含外縣市)沒有住房的,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以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準;核定是否有住房以我市不動產和住建部門的住房登記記錄為準。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18日
一
政策調整背景及依據
為進一步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對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推動房地產市場的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依據住建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吉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落實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吉建房〔2024〕21號)、吉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吉建房〔2024〕23號)等,對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進行調整。
二
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貸款購房首付款
職工以貸款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放款后,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申請條件
以貸款方式購房,包含本市公積金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和商業貸款。
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額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首付款金額,且提取首付款金額與貸款金額之和不超過房屋總購房款(房屋總購房款以抵押物價值為準)。
所需材料
?本市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人身份證、銀行卡。
?商業貸款或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人身份證、《借款合同》、銀行卡、《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
?申請提取配偶公積金、配偶代辦提取或所購住房為配偶名下的,另須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
注明:銀行卡為工、農、中、建、交、郵儲、吉林銀行一類借記卡,如已辦理“綁定銀行卡”業務,無需提供銀行卡。
注意事項
?貸款發放后,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持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窗口隨時申請提取,實時辦結。
?本政策適用于2024年10月1日之后以貸款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購房日期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日期為準、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購房日期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
?為防范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根據公積金中心個貸率(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實時情況實行動態管理。當個貸率在85%以下時,本政策正常執行;當個貸率高于85%(含)時,本政策暫停執行。
三
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取消全款購房提取應在兩年內辦理的時間限制,職工及其配偶購買自住住房,自具備提取條件后,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全款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遷安置住房(置換后擴大面積的)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再受兩年內提取時間限制,夫妻雙方在購房后可分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總購房款。
取消提前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應在一年內辦理的時間限制,職工及其配偶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自還款之日起,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提前部分還款或提前全部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夫妻雙方在還款后可分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提前還款額。
職工自有住房,因提取時間限制或戶籍(地域)限制未能就此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在本通知施行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及其配偶可就此房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名下的自住住房,因提取時間超期或異地購房限制等原因,從未以該套住房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總購房款。
四
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
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職工在我市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購房款的30%降至20%。
此項政策的出臺,將切實減輕職工購房資金壓力,降低購房門檻。
現役、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的現役軍人,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我市職工享受同等貸款政策。
在支持軍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基礎上,打破局限,現役軍人(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軍官和軍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現役的警官和警士等)均可以作為借款人在我市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未與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退役軍人(含家屬),可以在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公積金專戶,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享受靈活就業人員同等待遇。
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退役軍人、軍人家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年滿18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同時尚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可以自愿在我市申請建立公積金專戶。
此政策旨在支持軍人解決住房問題,讓有實際需求的軍人也可以享受到公積金政策和便捷的服務。
五
以下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轉為常態化政策
以下四項政策已列為市住建局等六部門聯合發文的《吉林市持續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中階段性支持政策,為確保政策延續性,在2025年9月20日到期后即轉為常態化政策。
支持多子女家庭貸款購房
對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即單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65萬元,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為91萬元。
優化人才貸款政策
對符合吉林省人才分類定級標準或來(留)吉創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在吉林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限制,可貸至最高貸款額度。
放寬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貸款房齡要求
職工購買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取消30年的房齡限制,只保留貸款年限與房齡之和不超過40年的要求。
優化公積金貸款首套、二套住房利率執行標準
職工及其配偶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我市(含外縣市)沒有住房的,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以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為準;核定是否有住房以我市不動產和住建部門的住房登記記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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