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母親因懷疑自己的孩子受到虐待而用臟尿布毆打托兒所老師,經上訴后被判處六個月監禁。
大田地方法院在40多歲女性A某涉嫌毆打罪的案件二審中,推翻了一審6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的判決,判處其6個月有期徒刑。
A某此前被指控于2023年9月在世宗特別行政區一家醫院的衛生間內用臟尿布毆打53歲的幼兒園老師B某的面部,導致其受傷持續兩周。
當時,A某因大兒子在托兒所受傷而懷疑遭到B老師的虐待,據報道,A某是在B老師陪同托兒所所長前往二兒子住院的醫院時實施這一犯罪行為的。
一審法院曾以“雖犯罪性質惡劣,但考慮到被告人認罪態度及受害人傷勢較輕”為由判處緩刑。
但二審法院指出:“無論預謀與否,故意用污物涂抹他人面部的行為具有侮辱性質”,“盡管時隔已久,受害人仍因精神創傷無法繼續工作”。
法院強調:“A某暴力擦拭尿布導致受害人眼鏡碎裂、面部頭發沾滿糞便,犯罪情節嚴重”,“且在調查期間多次以虐待兒童罪名控告受害人,均被駁回”。
盡管A某在一審期間繳納200萬韓元(約1.1萬元人民幣)保證金并提出3500萬韓元(約19萬元)民事和解,但法院以“受害人拒絕接受并要求嚴懲”為由未予采納。
判決結果出來后,A某立即失聲痛哭,表示“我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沒有人撫養他們”、“我已經反省了很多,請您給我一個機會”。
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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