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是我未婚妻了,裝什么清純?"當27歲的席某某把訂婚宴照片甩在酒店床頭時,他絕對想不到三天后自己會戴著手銬出現在公安局的審訊室里。而那個在電梯里和他擁吻的未婚妻,此刻正攥著被撕破的蕾絲內衣,在婦科檢查臺上發抖。
這不是什么狗血電視劇,這是2025年4月震驚全國的"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維持原判的錘音落下時,評論區炸出了21萬條留言,最高贊的竟然是一句:"都要結婚了還告強奸?這女的怕不是彩禮沒談妥吧?"
一、"電梯接吻=同意上床?"醒醒吧大清亡了!
男方家屬在法庭上播放的電梯監控,簡直成了大型社死現場。畫面里女孩被抵在鏡面墻上熱吻,男方律師拍著桌子喊:"這還不算自愿?"
但主審法官接下來的話,值得每個女生刻在化妝鏡上:"同意共進晚餐不等于同意上床,同意接吻更不等于同意脫衣服。性同意是即時撤回權,不是終身會員卡!"
北京律協性侵案專家張穎說得更狠:"按某些人的邏輯,是不是領結婚證就等于簽了'無限次睡同意書'?那婚內強奸這個詞就該從字典里消失咯?"
二、訂婚戒指不是"免罪金牌",這個細節讓所有律師后背發涼
案發現場的酒店床單檢測出七處破損,女孩左腕淤青呈現典型的約束傷。最致命的是她發給閨蜜的語音:"他在扯我裙子,我說了不要...你幫我報警..."發送時間比110通話記錄早17分鐘。
中國政法大學李教授一針見血:"收彩禮≠收肉體!訂婚宴不是賣身契!那些覺得'彩禮都給了憑什么不讓睡'的人,和買完電影票就覺得該包場的人有什么區別?"
三、我們采訪了100個直男,他們的回答讓人失眠
在街頭隨機采訪中,38%的男性認為"確定關系后發生性行為天經地義",更有52%的人表示"如果女方中途反悔,會覺得被耍了"。但問到"如果女友哭著說不要會繼續嗎",所有人都會立刻回答"當然不會"。
心理學博士吳曉彤指出:"這就是典型的認知失調——人人都知道強暴違法,但很多人潛意識里覺得'我的女人例外'。這種有毒的占有欲,才是親密關系里最可怕的定時炸彈。"
四、給所有女孩的保命指南:怎樣讓"我不要"變成法律鐵證
- 微信三連發:明確發送"我不同意""停止""我要走了"并截屏
- 身體記憶:反抗時在對方皮膚留下抓痕,指甲縫組織能驗DNA
- 黃金1小時:不要洗澡!直接去醫院做取證,內衣別換!
- 靈魂拷問:如果他真的愛你,為什么要在你哭的時候繼續?
最后說句得罪人的:那些罵女方"又當又立"的人,不妨想想如果是你女兒在訂婚夜被未婚夫掐著脖子硬來,你還會不會說"反正要結婚了忍忍吧"?
這個判決真正震懾的,是那些把訂婚當"免責協議"、把戀愛當"免費嫖娼"的油膩男。記住,真正的愛情從來不需要靠暴力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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