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海一名交警在路邊執勤時,拉扯電動車駕駛員,使他摔倒在地之后又絆倒旁邊一名騎共享單車的男子,網友怒斥:執法太粗暴!
據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因為這名電動車駕駛員存在一個違法行為在先,所以他們是開展正常的攔停工作。
他們已經是二次示意了,這個駕駛員非但沒有停車的意思,而且還加速,所以交警出手強行攔截,才使駕駛員摔倒!
這名駕駛員在摔倒在地的時候,又不小心絆倒了旁邊騎共享單車的男士!
對于此事,普陀交警違法投訴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該投訴他們已經收到了。
他們會去調查交警的執法記錄儀,如果查詢屬實的話,肯定會處罰!
看過視頻的網友炸鍋,紛紛發表評論!
網友一說,這個是典型的暴力執法,必須嚴肅處理!這種行為會危及生命,是危險罪!
網友二說,這是典型的反抗執法,必須重罰!這很明顯是正常攔截沖卡的行為,旁邊的自行車是誤傷!
網友三說,交警有糾錯的權利,但前提是要確保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呀!
網友四說,這警察有暴力傾向!
個人觀點
我個人覺得交警的這個行為應該不是故意的,他作為一名警察,應該知道什么行為該有,什么行為不該有。我認真看過視頻,上面清楚顯示,警察示意騎手停車,騎手直接硬闖,才造成摔倒的!
?寫在最后
不過,看完下面這位細心網友分享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內容,我想誰是誰非,應該會一目了然吧!讓我們共同期待處理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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