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勢,堅決遏制網絡謠言高發頻發態勢,切實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現公布10起涉險情、疫情、警情等領域網絡謠言案件:
(一)李某普編造傳播“河南發生4.3級地震”謠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李某普(男,30歲)在某社交平臺發布“2月22日凌晨3時17分,河南省淅川縣發生4.3級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地震發生時,南陽、洛陽、鄭州等多地居民被震醒”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造成多地居民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二)王某勇編造傳播“四川涼山一煙囪引發大規模火災造成人員傷亡”謠言案。近日,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勇(男,25歲)為吸粉引流,在某互聯網平臺發布稱“四川省涼山州,一座高聳的煙囪由于長期未進行維護和刷漆,表面嚴重腐蝕,最終引發了大規模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三)劉某編造傳播“新疆拜城縣5.4級地震‘3人死亡65戶房屋受損’”謠言案。近日,新疆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男,48歲)為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新疆拜城縣發生5.4級地震已致3人死亡,65戶房屋不同程度損傷”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四)王某利編造傳播“天津濱海新區海水倒灌”謠言案。近日,天津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利(男,58歲)為吸粉引流,在多個互聯網平臺發布“3月4日天津濱海新區曹妃甸濱海大道發生海水倒灌”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五)馮某遠編造傳播“重慶發生3.0級地震有人員傷亡”謠言案。近日,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馮某遠(男,68歲)為吸粉引流,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重慶市石柱縣發生地震”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造成當地居民恐慌,擾亂公共秩序。
(六)任某編造傳播“黑惡勢力拐賣致3人死亡”謠言案。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任某(男,58歲)為吸粉引流,將網絡中的一段視頻進行編輯,并配以“山西省大同市渾源縣人(李大紅),犯有黑勢力組織者,拐賣婦女致死3人”文字后,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該謠言信息發出后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擾亂公共秩序。
(七)李某君編造傳播“南充一小學生被人用迷魂藥迷倒”謠言案。2025年3月17日10時,西充公安接報一起小學生張某失蹤警情,屬地公安機關立即開展搜尋工作,于當日15時在南臺花園將張某找到。后經查實系張某因作業問題怕被老師責備,獨自躲在南臺花園逃避上學。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李某君(女,59歲)系警方尋找張某期間的現場圍觀群眾,李某在未確認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有小學生被人用迷魂藥迷倒,扔在樓上”的虛假警情,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引起當地網民對治安狀況的擔憂。
(八)丁某某、黃某某等人編造傳播“河北一女孩被活埋”謠言案。近日,河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丁某某為博人眼球,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河北一女孩被活埋”的虛假警情后,黃某某為吸粉引流,轉發該視頻,并編造“河北出事了,一個叫譚悅晴的小女孩沒了,被活埋了,小腳被兩個大人打斷了,發生事件2025.2.23日”的虛假警情,渲染恐慌情緒,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擾亂公共秩序。
(九)劉某楠編造傳播“煙臺發生1人當場昏迷,14人輕度呼吸困難事件”謠言案。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劉某楠(女,36歲)為博人眼球、達到對自己店鋪虛假宣傳的目的,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重磅消息!!15人在龍口奧萊倉搶奪尺碼,導致1人當場昏迷,另外14人輕度呼吸困難,天降之禍”一條涉及群體公共安全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議論,擾亂公共秩序。
(十)張某瑞編造傳播“重慶萬象城倒閉”謠言案。近日,重慶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張某瑞(男,35歲)在某互聯網平臺發布“重慶萬象城快倒閉關門”的謠言信息,引發大量當地居民關注、議論和誤解,嚴重影響相關企業正常運營,擾亂公共秩序。
以上人員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警方提醒:網絡無邊,法律有界,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規范網上行為,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自覺抵制網絡謠言。
編輯 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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