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都知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國幾乎所有的地區都允許在60歲之前,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費用,直接是可以辦理退休享受居民養老金待遇的按月領取,但實際上有一個地區出臺了《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辦法》在辦法當中明確規定,從2026年1月1日起,將調整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的政策。
這個地區就是海南省
海南省明確規定了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從2026年1月1日起,將不再允許通過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來實現60歲領取養老金的待遇,而是要繼續逐年繳費,直到滿足15年的繳費年限為止,才能夠正常的去按月領取居民養老金,同時如果說你的年齡達到65歲,累計年限不滿15年才可以選擇一次性補交到15年。
這個規定清晰有效地說明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明年開始也就是2026年開始,將不再允許一次性進行補交了,即便65歲以后可以一次性補交,但是對于參保人群來講,實際上晚了這5年的時間可以說錯過了一個黃金窗口期,那么也就意味著想要再一次性補交15年,想要在60歲領取居民養老金的待遇幾乎也是不可能了。
有一個好處是,設置了過渡期,2025年底之前依然是可以補繳
今年是2025年,也就是說,在今年的年底之前,自己如果到了60歲不滿足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依然是能夠選擇一次性補繳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機會,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說你的年齡在45歲以后,才打算參保,那么很明顯到60歲之前是無法滿足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所以這一部分人群也應該選擇盡快的補交相應的費用。
有了這樣的緩沖期以后,那么至少在今年年底之前達到60周歲的人群是不需要考慮補交的問題,因為你還可以一次性補交,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我們基本上都能夠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你可以按照最低繳費檔次來繳納,也可以按照更高的繳費檔次來繳納,總而言之,都可以享受到一份按時領取到養老金的待遇。
如果要選擇補繳,從什么時間開始補呢?
有些人他可能有補交的意愿,究竟從什么時間開始補交呢?其實對于海南省內的一些城市和地區做了一些規定,比如說像海口市三亞市包括文昌市,補交的時間起點就是2009年。其他的地區補交的時間起點是2010年。還有一部分人群城鎮戶口的人群統一補繳的時間起點是2011年,所以這幾個時間節點我們一定要注意。
綜上所述
補繳完成以后,基本上對于絕大多數人也都能夠滿足15年以上的累計年限,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它也是遵循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基本原則。對于這部分人群來說,那么依然是有必要選擇更長的累計年限,即便你滿足了15年的繳費年限,還是有必要繼續參保,因為這樣的話才能夠獲得更高的居民養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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