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宋冰霜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鄭州從4月15日起,有關部門連同媒體嚴查不文明養犬問題。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對此回應稱,該謠言與《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不符,請大家不信謠不傳謠,理解支持城市養犬管理工作,并主動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4月15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鄭州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加強犬只管理和規范養犬行為的通告》。這些信息需注意:
1、綜合治理時間:2025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2、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禁止飼養《河南省物業管理區域內禁養犬只名錄》規定的犬只,禁止在公共區域內養犬。
3、攜帶犬只外出,牽引繩不長于1.5米,需為犬只佩戴嘴套。
4、所有犬只須依法登記辦理《養犬登記證》,未登記的養犬人須于4月30日前攜犬只至服務網點登記辦證,對無證飼養犬只將依法處罰。
“養犬證”辦理步驟:“鄭好辦”APP—“一件事專區”—“養犬一件事”,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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