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據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受賄一案。
竇萬貴(被告人)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竇萬貴利用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書記,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阿克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阿克蘇地委代理書記、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阿克蘇地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9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竇萬貴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竇萬貴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竇萬貴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竇萬貴是黨的二十大后新疆被查的第3名副省級官員。2023年12月11日,新疆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被查,2023年2月5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焦小平任上被查。
公開簡歷顯示,1962年10月出生的竇萬貴是江蘇徐州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后便長期在新疆工作,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種子公司當過8年的技術員,1990年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委組織部干事,1991年8月起,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瑪熱勒蘇鄉黨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上戶鄉黨委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額敏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托里縣委書記、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等職。
2005年5月起,竇萬貴又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代理書記、地委書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一師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等職。
2018年1月起,竇萬貴開始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等職,2024年3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竇萬貴任上被查的消息。
2024年10月,竇萬貴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經查,竇萬貴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搞“七個有之”,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買官,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竇萬貴在內,2025年受審的中管干部中受賄金額過億者已增至七人。
另外六人分別是:被控受賄8.22億余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被控受賄1.29億余元的黑龍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王一新;被控受賄1.34億余元的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彭國甫;被控受賄3.43億余元的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吳英杰;被控受賄1.07億余元的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戴道晉;被控受賄1.21億余元的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
來源 |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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