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一互聯網公司直播員工周末上班引發關注。在網友錄制的該公司直播片段中,直播場景為一間辦公室,約有十五位員工在工位上工作。有網友表示,直播員工上班是否侵犯了員工隱私權、肖像權?對此,該公司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直播員工上班是為了讓公司工作狀態和業務流程更透明,員工對此都知情,加班也會給加班費。律師表示,公司直播需經過員工的知情和同意,且加班時間要在一定時長限制內。
鄭州某互聯網公司將員工工位變成直播間,公司以“企業透明化”為名,仍然難掩對私人領域侵蝕。
辦公室雖屬半公共空間,但《民法典》第1032條明確的“私密空間安寧權”不應被架空。直播鏡頭不僅記錄工作場景,更捕捉到員工調整內衣、打哈欠、擦拭眼淚、服用藥物等等私密動作,實質是將個人在隱私強行拽入公共審視,構成對人格尊嚴的系統性侵犯。
網友打賞、彈幕互動形成的流量收益盡歸企業,而勞動者淪為數字佃農。這種模式與18世紀歐洲工廠主展覽流水線工人如出一轍,區別僅在于剝削從物理空間延伸至數據空間。
公司以“工作場所具有公共屬性”為由,將監控權無限延伸至網絡空間。這種偷換概念的做法,無異于把辦公室異化為全景敞視監獄,勞動者不僅要承受績效考核的壓力,還要在萬千網友的凝視下進行“自我規訓”。
企業宣稱的“員工知情同意”,在勞資力量懸殊的現實中往往淪為偽命題。因為勞動者在簽訂包含非常規條款的勞動合同時,并未獲得真正的協商空間。當“同意直播”成為保住飯碗的隱形條件,勞動者在失業焦慮中被迫讓渡身體自主權,所謂的自愿選擇不過是資本強權下的生存策略。
更隱秘的壓迫在于數字化監控的“寒蟬效應”,因為們在被監控環境下會刻意調整工作姿態,會使人出現焦慮失眠癥狀。直播鏡頭制造的持續心理高壓,不僅降低工作效率,更可能引發《職業病防治法》界定的“職業緊張”等新型職業傷害。
當公司的代碼敲擊聲變成直播背景音,員工尊嚴已無處躲藏,員工的創造力早已在窺視中窒息。真正的管理應如稻盛和夫所言“看見人心”直播監控暴露的是管理者對人性化溝通的放棄,將領導力簡化為云端巡檢。
企業將直播包裝成“增進客戶信任”的創新舉措,實則是管理無能的遮羞布,一個將員工當成坐牢的人對待,踐踏員工的尊嚴,如何讓客戶信任公司是人道并且誠信的?相反,保障員工福利與尊嚴的公司才真正贏得客戶的信任。
技術創新更應守住倫理底線。歐盟《人工智能法案》要求企業部署監控類技術前必須進行人權影響評估,美國加州立法禁止非必要工作場所監控。相比之下,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3條規定的“單獨同意”原則,在職場特殊語境下亟待配套實施細則。
勞動者需要集體談判權對抗公司霸權,世界文明國家的經驗表明,組織化博弈是打破數字全景監獄的關鍵。
真正的企業管理不應是《楚門的世界》式操控,而應如星野源在《職場生存手記》中寫的:“讓每張工位都成為能安心做夢的島嶼。”畢竟,創造價值的從來不是攝像頭里的表演,而是未被凝視的自由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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