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4月17日報道,伊朗17日就2020年客機墜毀事件將加拿大、瑞典、烏克蘭和英國告上聯合國國際法院。這場事故造成176人死亡。
烏克蘭國際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客機于2020年1月8日從德黑蘭起飛后不久被擊落,機上有這四個國家的公民。
三天后,伊朗承認其軍隊向這架飛往基輔的飛機誤射了兩枚地對空導彈。
報道稱,伊朗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3月份就此案作出的裁決提出上訴。
總部設在蒙特利爾的這一聯合國機構認為,它有權對這四個國家對伊朗提起的訴訟作出裁決,它們指控德黑蘭“對飛行中的民用飛機使用武器”。
伊朗呼吁國際法院裁定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對此案沒有管轄權,并撤銷其裁決。
英國外交部對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決定表示歡迎,稱這使他們“離讓伊朗為非法擊落該飛機負責又近了一步”。
客機墜毀事件10名伊朗軍人被判刑
2020年1月8日,烏克蘭國際航空公司一架波音客機從伊朗德黑蘭霍梅尼國際機場起飛前往烏首都基輔。客機起飛后不久墜毀,機上176人全部遇難。伊朗軍方此后發表聲明稱,客機墜毀原因是被伊朗軍方“非故意”擊落,這一事件系“人為錯誤”導致,所有相關人員將接受調查并被追責。
2023年4月16日,伊朗司法部門發表聲明稱,伊朗軍事法庭經審理認為,10名伊朗軍方人員應對烏克蘭客機墜毀事件負責。其中一名主要被告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被判處1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稱,墜機事件發生時,該主要被告是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的一名指揮官。當時他將客機誤認為導彈,未經上級許可就下達了擊落命令。
另據半島電視臺報道,該主要被告還必須向遇難者家屬支付賠償金。
伊朗司法部指出,相關審判程序是伊朗近年來最復雜的司法程序之一,共有117名原告提起訴訟,舉行了20場庭審。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參考消息、此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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