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儲存場所
管理要點(二)
汽油、酒精、香蕉水、松節油和油漆等易燃液體是企業生產經營常見化學品,具有較低的閃點和易燃性,未妥善管理易導致著火、爆炸事故。但是,易燃液體安全管理相關標準繁冗復雜,企業難以專業、高效、安全管理易燃液體。為幫助企業高效應對易燃液體安全管理工作,市應急管理局梳理出易燃液體儲存場所的管理要點。現就堆碼要求介紹如下:
易燃液體儲存場所的管理要點
(二)堆碼要求
01堆碼高度與墊底隔離
疏散出口門應為平開門或在火災時具有平開功能的門,不可用推拉門或卷簾門,疏散出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堆碼高度嚴控:包裝無堆碼標志的危險化學品堆碼高度應不超過3m。
墊底隔離強制規范:除200L及以上的鋼桶、氣體鋼瓶外,其他包裝的危險化學品不應直接與地面接觸,墊底高度不小于10cm。
02堆垛間距科學劃分
(1)主通道大于或等于200cm
(2)柱距大于或等于30cm
(3)垛距大于或等于100cm
(4)燈距大于或等于50cm
(5)頂距大于或等于30cm
(6)墻距大于或等于50cm
03堆垛面積分區管控
每個堆垛的面積不應大于150m2。
深圳應急提醒您:
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掌握安全技能,加強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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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編:深圳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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