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權益日 -
誠信至上
315消費者權益日是消費者了解自身權益、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日子。消費者應該積極行使自己的權益,同時也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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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錦江法院依法審結一起租房詐騙案,董某、王某某、梁某某、侯某某等四名男子
假借房屋中介之名,通過 “高收低租、長收短付” 這一典型房屋租賃詐騙手段,騙取租客租金并分贓耗用。錦江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董某、王某某、梁某某、侯某某犯詐騙罪,判處相應刑罰并處罰金。
—— 案情簡介
從尋找房源并支付租金,到發布房源信息尋找租客,再到專人賬號進行收款并轉款,四人配合默契、分工明確,共作案7起,騙取金額11萬余元,贓款均被其瓜分。案發后,四被告人賠償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法院經審理認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判決被告人董某、王某某、梁某某、侯某某犯詐騙罪,判處相應刑罰并處罰金,現判決已生效。
—— 法院審理
法官提醒
房屋中介作為社會經濟生活中重要的參與者,為房屋買賣及房屋租賃雙方提供便利,但仍然存在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差和管理漏洞,騙取他人財物。
@租房群眾:一是租房時應盡量在中介機構或房東在場時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重點核實租房信息的真實性;二是核實房東的身份信息、房產信息是否一致或存在特定關系;三是房屋租金應直接轉賬至房東或中介公司對公賬戶,應謹慎轉賬給中介人員。
@房東:應核實中介機構的資質和經營狀態;避免中介個人僅支付短期租金即要求取得房屋處置權;應核實承租人的真實信息,并與其能夠直接溝通租賃細節。
@房屋中介機構:從嚴管理中介人員,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公司空白合同實施危害他人的行為;做好建檔核查,確保房源租賃信息與公司所簽訂的合同一致;規范財務管理,嚴禁中介人員私自收取租金行為。
供稿|刑庭 劉俊佚
編輯|一糖
一審|一丹
二審|橙子
三審|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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