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的漳州風和日麗,暖風徐徐,聯東U谷某東物業公司負責人帶著錦旗走進龍文區綜治中心蔚藍色大樓,向入駐綜治中心的法官送上一面寫著“用心用情解企優 盡職調解化糾紛”的錦旗。
近日,龍文法院依托綜治中心,成功調處涉18家企業物業糾紛系列案件,標的50余萬元!“有法官出面主持,再加上這么多專家參與答疑,這結果大家真的都很服氣。”某東物業公司負責人感謝地握著法官的手說道,“要回物業費是一回事,關鍵是這次把我們與入駐聯動U谷企業之間的誤會都解開了,今后大家和氣生財,生意自然越做越紅火。”
在半個月前,某東物業公司稱多家企業業主欠繳物業管理費用、公攤電費等費用,在多次催討協商無果后,無奈向龍文法院提起訴訟。
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針對案情進行研判,由于案件牽扯企業眾多,且位于龍文區藍田開發區這樣的產業社區主陣地,都說“小物業”關乎“大民生”,此次群體系列案件的妥善處理,更關乎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面對這一形勢,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深入聯東U谷了解情況,發現雙方矛盾根源在于溝通不暢與服務認知差異,在與物業和企業代表充分溝通后,承辦法官決定龍文區綜治中心對接,針對該系列案件組織先行調解。
“不是我們不交物業費啊!是他們管理手段太過霸道,憑什么不交物業費就得停電?!”調解時企業代表憤怒質問物業公司。
“這事說來冤枉,我們物業根本無權左右水電,你說的停電是因恰巧遇到電路檢修,你們要我怎么證明?”物業公司代表攤手表示無奈,眼神望向法官尋求幫助。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物業糾紛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此類糾紛一經產生,往往陷入矛盾糾紛形成——協商未果——調解不成——訴訟執行——加深矛盾的惡性循環,訴訟解紛成效不明顯,因此化解糾紛的用力方向最好是在“調解”這樣的前端。
自2月以來,龍文法院審判訴服團隊入駐綜治中心,積極探索“1+N+X”調解模式,即“1”是區綜治中心,“N”是指導多支行業性專業性隊伍開展調解工作,“X”是與各入駐部門協同配合,形成以綜治中心為主要陣地,法院指導調解為主要抓手,構建行業性專業性調解隊伍共同參與解紛的調解“大模型”。此次調解,承辦法官就是依托這樣的解紛平臺,邀請綜治中心、司法所、社區、物業協會、房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等共同參與調解,合力多元解紛。
“我認為今天來這里,就是有一說一,不要帶有情緒,把話說清楚,和和氣氣才能解決問題。”承辦法官一方面平復雙方情緒,一邊厘清企業方提出的問題,依托在場參與調解的綜治調解隊伍進行答疑,“像停電這種問題,供電公司這邊參與調解的人員可以給大家做個公道的解釋。”
“物業是無權停電的,您說的停電,確實是我們這邊維修電路暫時關閉,當時還有發布相關通知。”供電公司人員說道。
“是的,在《民法典》里有相關規定,物業公司不具備停電的法定權力,擅自停電屬于違法行為。既然諸如此類問題只是因為不必要的誤會,那大家是否應當按規定繳交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呢?如果確實一次性繳交有困難的企業,只要情況屬實,我們也可以把問題拿出來談。”承辦法官在參與調解的人員補充完專業方面知識后,從法律角度對事實再次予以認定,并給出解決辦法。
釋法析理的同時,法官同時指出物業公司在日常工作服務中確實存在瑕疵,應當重視業主需求,傾聽業主意見,進一步改善物業服務,積極引導雙方互諒互讓,磋商解決方案。
隨著一系列問題的拆解釋明,最終,涉案企業紛紛與某東物業達成調解協議,一次性將所欠物業款項繳交完畢,針對部分經濟周轉困難的企業,承辦法官繼續深入組織調解,采取放水養魚的策略,促成企業分期分批償還所欠款項。
該批物業糾紛的化解,只是龍文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利用高效便利化解矛盾糾紛,滿足人民群眾熱切期盼的縮影。截至目前,龍文法院依托綜治中心,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50余件。
自訴訟服務團隊入駐綜治中心以來,龍文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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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積極構建調解“主陣地”。堅持“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將龍文法院立案庭關口前移至綜治中心,協同整合現有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區調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機構調解力量入駐。科學設置功能場所,完善“三區N室”,統一風格,統一標識標牌,規范上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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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打造調解“多模型”。實行“行業+專業”調解模式,推動行業糾紛由專業人員調解,打造金融、物業、家事、勞資糾紛等專業調解工作室。繪制“登記受理、先行調解、分類流轉、案結事了”的化解“路線圖”,堅持以法官團隊為基石,形成“調解員+法官+”因需調解模式,暢通“調解+司法確認”渠道,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建立“政法委牽頭+法院主導推進+部門協調聯動”的協調機制,統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力量,聯動化解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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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擰緊責任“一股繩”。健全完善部門聯動、“吹哨報到”、會商研判等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依托“平安漳州e家”“12345”、警務通等平臺匯聚各類涉穩信息,研判后下發風險提示函,推動風險閉環管理。由法官指導調解及主導培訓,凝聚警官、律師和專業調解力量,動員懂調解的退休村居主干、政法干警,吸引法學會會員、金融機構風控員等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壯大綜治中心的調解力量。
該批系列物業糾紛案件的化解,是龍文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主動服務龍文區中心工作,助力龍文區打造“都市型產業社區”的生動實踐,同時也是龍文法院利用高效便利化解矛盾糾紛,滿足人民群眾熱切期盼的縮影。
截至目前,龍文法院依托綜治中心,共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50余件,切實將“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實處,下一步,龍文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通過加強與各職能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和多元化解,為加快建設景城一體、產城融合現代化都市強區提供更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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