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爺意外去世,因其生前未曾留有遺囑,一家人為王大爺的遺產爭得不可開交。一直被大家忽略的王大爺的孫子小王突然站出來說:“爺爺生前最疼我了,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是先給我,所以我最應該繼承爺爺的遺產。”
請問:作為孫子的小王有可能繼承爺爺的遺產嗎?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小王有可能繼承爺爺的遺產。本案中,若王大爺的兒子(小王的父親)先于王大爺去世,則小王可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其父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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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欣悅
一審:吳娟歡
二審:丁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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