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醫院——綿陽四〇四醫院380萬元招標項目中,竟然出現了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盡管已經中標,仍然遭到財政監督廢標!
4天前,《四川政府采購網》發布《綿陽四〇四醫院內鏡設備1批結果更正公告》,標志著華潤科倫醫藥(綿陽)有限公司3個月前中標的采購包,竹籃打水一場空。
那么,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采購項目呢?
2024年12月18日,綿陽成瑞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發布《綿陽四〇四醫院內鏡設備1批招標公告》,預算金額為3899000元,共4個采購包。
2025年1月14日,該項目發布了成交公告,其中,四川曙興科技有限公司以867000元中標包2,華潤科倫醫藥(綿陽)有限公司以308000元中標包4。
在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中,筆者發現,該項目評標委員會由5人組成,除了4名評審專家外,綿陽四〇四醫院派出了一名采購人代表。
就在中標公告發布后,競標人——成都博亨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先后對上述兩個采購包發起投訴稱,中標供應商——華潤科倫醫藥(綿陽)有限公司、四川曙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虛假響應材料,本項目評審小組未按照采購文件要求進行評審。
3月14日、3月19日,綿陽市財政局認為,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先后駁回了投訴。
前天,該項目第二采購包順利簽署了政府采購合同并發布了公告。然而,該項目的第四采購包卻遭到了財政監督。
據4月9日《綿陽市財政局行政處理結果公告》披露,有關部門依法對該項目包4采購活動實施財政監督,根據相關規定,責令采購人廢標!
對此,一位法律界人士解讀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在招標采購中,如果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應予廢標。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或者泄露評審文件、評審情況的,由財政部門給予相應處罰。
此外,《條例》第四款規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其評審意見無效,不得獲取評審費;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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