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委員會成立于1995年9月18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組建,是中國首批試點設立的仲裁機構之一。成立以來,始終秉持獨立、公正、專業、高效的理念,為境內外商事主體提供優質仲裁服務,是入駐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國際商事仲裁機構之一,是亞太地區仲裁組織機構會員,獲評第三屆仲裁公信力評估“全國十佳仲裁機構”和“涉外服務十佳仲裁機構”雙十佳獎項,獲得聯合國貿法會第一工作組和第六工作組觀察員席位、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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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上仲所獲榮譽(部分)
2021年,上海仲裁委員會實行全面深化改革,明確了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的發展方向,機構發展釋放更多活力,仲裁業務得到不斷拓展,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為服務上海“五個中心”建設,近年來,上海仲裁委員會先后設立了上海金融仲裁院、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2024年,上海金融仲裁院加掛“中國(上海)證券期貨仲裁中心”,向打造證券期貨糾紛解決法治高地邁出了新步伐。
為助力中國(上海)證券期貨仲裁中心建設、金融仲裁業務發展、國際航運仲裁業務發展,現面向全球引進高層次人才。
引進崗位
中國(上海)證券期貨仲裁中心建設專項工作小組負責人
金融仲裁業務發展專項工作小組負責人
國際航運仲裁業務發展專項工作小組負責人
引進數量
3名
崗位要求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中國,品行端正,熱愛仲裁事業,身體健康,目前在職;
2、具備法學(國際經濟法學、海商法學、民商法學)、經濟金融學等相關專業博士學歷學位(含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3、具有國際化視野,極強的業務拓展能力;
4、熟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相關政策法規,熟悉金融和航運行業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在爭議解決領域有極深的研究能力和實踐經驗;
5、在法學、金融學領域的核心期刊發表過相關論文;
6、在法院、檢察院、律所、金融機構、航運、海事、科研院所等機構和領域有10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其中至少5年專注于證券期貨或者航運領域;
7、能夠使用英文或其他外語作為工作語言;
8、個人征信情況良好,未曾受過行業處分、紀律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
薪資待遇
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待遇。
引進流程
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背景調查、聘用。
報名時間與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個人資料,并附學歷、學位、業績、履歷、資格等相關證明材料。
聯系人:劉老師、陸老師,電話:021-62680373、021-62680339,郵箱:shachr@accsh.org。
注意事項
1、請報名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填寫相關資料信息,保證信息真實性和準確性,如與事實不符,上海仲裁委員會有權取消其資格。人才引進過程中,上海仲裁委員會將通過應聘者提供的聯系方式(包括手機、電子郵件等)與應聘者本人聯系,請確保準確填寫并保持通訊暢通;
2、上海仲裁委員會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崗位的人才引進工作,并對本次人才引進享有最終解釋權。
來源:上海仲裁協會
責 編|袁 琳
審 核|徐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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