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們傾家蕩產(chǎn),堅守13年,換來的卻是破產(chǎn)和債務!”這是湖南永州安佳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憲芳的泣血控訴。2012年,安佳公司通過公開招拍掛以4300萬人民幣競得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江華縣”)原檢察院地塊,本以為這是一次正常的商業(yè)投資,卻因政府“毛地出讓”、規(guī)劃矛盾、行政刁難等問題,陷入長達13年的“噩夢”——地塊無法開發(fā)、公司被拖至破產(chǎn)。如今,曾憲芳含淚向國家紀委監(jiān)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湖南省委、省政府及媒體發(fā)出緊急呼吁:“請救救我們!”
一.蹊蹺的土地出讓:定向“陷阱”還是行政違法?
2011年,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發(fā)布原檢察院地塊(編號2011-88)的出讓公告。但地塊實際情況卻充滿“貓膩”:
1.“毛地”出讓,違法轉嫁責任
地塊上的檢察院辦公樓、家屬住宅均未拆除,11戶安置戶的補償問題未解決。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安置補償是政府的法定義務,但江華縣卻通過拍賣文件,將責任轉嫁給安佳公司,導致公司額外承擔1183.72萬元房屋評估價和11戶安置費用。
2.規(guī)劃條件“自相矛盾”,開發(fā)無門
《出讓文件》顯示是一宗地,一個規(guī)劃要點。但實際地塊卻被一條6米道路一分為二,按原規(guī)劃要點東南西北退讓后根本無法建設。第三方公司論證結論顯示:“規(guī)劃要點前后矛盾,無法設計。”然而,政府卻以“不符合規(guī)劃”為由,多次否定安佳公司的設計方案。
3.涉嫌“定向出讓”
安佳公司競得地塊后,時任縣國土局副局長蘭連富坦言:“這種出讓條件我從未見過。”更蹊蹺的是,相鄰的“印象瑤都”項目在安佳公司購地后2個月,容積率從3.94驟增至6.0,樓層從17層拔高至33層,并違規(guī)侵占3207㎡土地,最終以低價補辦手續(xù)。曾憲芳質疑:“這塊地是否為‘印象瑤都’量身定制?我們是否誤入了別人的‘棋局’?”
二.13年維權路:政府的“拖延”與“威脅”
購地后,安佳公司遭遇了一系列不公對待:
2012-2014年:數(shù)百次書面請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政府未予回應;
2014年:時任副縣長龍國慶兩次電話威脅:“退出開發(fā),否則家破人亡,已繳納的2000多萬人民幣土地款全部沒收!”
2017年:公司資金鏈斷裂,政府仍拒絕辦證,導致建好的房屋無法銷售;
2019年:被迫申請破產(chǎn),法院卻將土地出讓金列為“優(yōu)先債權”,進一步擠壓普通債權人權益。
更令人憤慨的是,政府通過“府院聯(lián)動”會議施壓破產(chǎn)管理人,時任常務副縣長何開銀甚至揚言:“政府利益保證不了,就換掉管理人!”
三.破產(chǎn)背后的“人禍”:誰該為8000萬元損失和2.17億元債務負責?
13年來,安佳公司為支付利息、安置費等累計投入超人民幣8000萬元,債務高達人民幣2.1787億元,最終資不抵債。然而,政府的責任卻被完全撇清:
土地出讓金爭議:根據(jù)《破產(chǎn)法》,土地出讓金應列為普通債權,但江華縣政府強行干預,要求優(yōu)先受償,導致300余名普通債權人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保交樓”成空談:破產(chǎn)程序中,水、電、消防等后期掃尾工遲遲無法復工,A、E棟的證件也未辦理,民生問題懸而未決。
四.叩問: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還是“關門打狗”?
安佳公司的遭遇并非個案。近年來,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保護民營企業(yè)合法權益,但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的做法卻與之背道而馳:
涉嫌違法違規(guī):毛地出讓、轉嫁安置責任、規(guī)劃矛盾等問題,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行政干預司法:在破產(chǎn)程序中公然施壓管理人,破壞公平清償秩序;
懶政怠政:13年拖延不決,安佳公司被迫破產(chǎn),法定代表人為此項目傾盡所有,最終落得家破人亡。
五.泣血呼吁:請還民營企業(yè)一個公道!
1.徹查土地出讓黑幕: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定向出讓等違法行為;
2.糾正破產(chǎn)不公:將土地出讓金列為普通債權,保障300余名債權人權益;
3.落實“保交樓”:幫助盡快解決水、電、電梯、消防等掃尾工程,并辦理A、E棟不動產(chǎn)登記,解決民生問題。
4.依法保護民營企業(yè)合法權益:尊重在該地塊拍賣中安佳公司損失的客觀事實,給予經(jīng)濟補償,用于償還巨額債務。
“我們不想上訪,但已走投無路。”曾憲芳的絕望,是對地方政府營商環(huán)境的一記警鐘。
結語:
一家民營企業(yè)的13年血淚史,撕開了基層權力任性的瘡疤。安佳公司的破產(chǎn),或許只是湖南省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發(fā)展中的一個小插曲,但背后折射出的法治缺失,卻可能扼殺更多企業(yè)的生存希望。當“法治”淪為口號,當“營商環(huán)境”成為空談,誰還敢來投資?誰還能相信政府?安佳公司的悲劇,又該由誰來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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