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廳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司法所建設開展“一縣一所一標桿”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5—2027年)》。方案要求,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進一步鞏固深化“楓橋式”司法所建設三年行動成效,做優做強縣城、城區、中心集鎮司法所,進一步樹立一批在基層司法行政業務領域立得住、叫得響、有特色、有影響、有實績、有口碑的高標準示范司法所,促進全省司法所履職能力和業務水平全面提升。
方案提出,基層司法所——
- 要優化職能定位,夯實履職基礎,強化政治建設、隊伍建設、體制機制建設、保障能力建設。
- 要發掘培育在法治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基層依法治理等工作中具有轄區特色的經驗做法,自主設計和實踐有影響、具有長效性的特色標桿項目,有重點、有計劃地開展實踐。
- 要明確打造方向,豐富活動內涵,樹立標桿意識,完善工作機制,打造本地區新時代司法所業務強項,樹立區域內新時代司法所履職樣板,構建形成“標桿引領——區域輻射——全域提升”的示范引領格局。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三年行動,將在全省117個縣(市、區)打造出一批示范標桿基層司法所,以點帶面推動全省新時代司法行政工作提質增效,為進一步打造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和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司法行政力量。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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