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深化醫改政策引導下,我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按病種付費(包括DRG和DIP模式)已覆蓋全國所有統籌地區,支付結構的系統性調整正在重塑“醫、保、患”三方關系,使得患者經濟負擔有效減輕,醫保基金運行更加高效,醫療機構收入結構亦得以優化,標志著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正穩步邁入縱深階段。
據國家醫保局披露,全國393個統籌地區中,已有191個地區全面實施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另有200個地區施行DIP(按病種分值)付費,天津與上海則成為兼具兩種支付方式的先行城市,實現了統籌區域和符合條件醫療機構的“全覆蓋”。目前,這一支付模式已覆蓋95%以上常見病、多發病種類,醫保基金涉及病種支出占比超過80%,改革覆蓋面之廣、執行深度之強,已形成全國統一、分級推進的良性格局。
支付方式改革最直觀的成效之一,是患者住院自負費用實現穩中有降。據多地反饋,隨著醫療機構在病種付費模式下優化服務路徑,壓縮不合理檢查與藥品使用,住院患者費用整體趨于合理,個人支付比例下降明顯。這不僅緩解了群眾“看病貴”問題,也推動醫療服務供給結構朝向高質量、可持續方向發展。
在醫保基金層面,按病種付費模式有效遏制了“按項目付費”中存在的過度醫療行為,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與效率,為基金平穩運行奠定基礎。同時,通過明確支付范圍與標準,醫保管理部門得以對醫療服務進行精細化監管,為未來醫保精算模型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
醫療機構作為支付方式改革的關鍵節點,也在這一過程中獲得了轉型發展機遇。按病種付費倒逼醫療機構重構服務流程,提升精細化管理能力。一方面,有助于提升臨床路徑管理水平,推動分級診療與多學科協作落地;另一方面,在合理成本控制與激勵機制引導下,醫院收入結構逐步從“藥占比”向“技術勞務比”轉變,進一步促進醫務人員回歸專業價值核心。
專家分析指出,此輪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僅是財政機制調整,更是推動健康中國建設、構建人民健康共同體的重要抓手。醫改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更可及、更公平、更高質量的全民醫療服務體系,而支付方式的制度升級則為這一目標提供了持續驅動力。
展望未來,醫保局表示將繼續推進分級分類改革策略,推動DRG和DIP付費機制在更多醫療場景下深化應用,同時加強對支付結果的績效評估,完善病種定價和付費標準體系,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元復合型醫保支付體系。
業內普遍認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已進入“結構轉型、價值導向”的高階階段。隨著制度不斷健全,監管持續跟進,公眾將更加直接地感受到醫改紅利的普惠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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