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航務周刊報道,國際海事組織(IMO)日前批準了全球航運業碳定價協議,要求船舶到2040年將碳強度降低65%,預計10月將獲得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最終批準,2028年起實行。該協議在4月11日舉行的投票中,以63票贊成、16票反對獲得通過,中國投下贊成票。根據該協議,溫室氣體強度高于基準碳強度減排值(Z因子)的船舶,必須為超出基準限值的排放量,支付380美元/噸二氧化碳當量,并為介于基準值與直接合規目標(DCT)間的排放量,支付100美元/噸二氧化碳當量。?這筆資金將注入一個 “凈零基金”,該基金將用于推動航運業綠色化,并抵消任何負面影響,比如因航運成本上升導致的食品價格上漲。與一些較貧窮國家所期望的相反,這筆資金可能不會被用于它們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中。此外,還有一個更具雄心的第二檔目標,即到 2035 年減排 43%。對于未能達到這一目標的情況,也提供了幾種補救辦法。例如,企業可以購買較為便宜的碳信用額度(每單位二氧化碳當量 100 美元),收購其他企業的任何剩余額度,或者利用自身積累的剩余額度。??
國際海事組織開會商討(資料圖)
這項被稱為“IMO凈零框架”的協議,通過雙軌并行機制重塑行業規則:一方面構建“全球碳價走廊”,以燃料全生命周期溫室氣體強度為標尺,倒逼船用燃料從2028年起開啟持續降碳進程,并在未來二十年逐級收緊排放閾值;另一方面創設“綠色平衡機制”,既對高碳燃料實施排放收費,又通過專項基金反哺零碳技術研發與港口基建升級。這種“約束-激勵”雙輪驅動模式,實質上構建起覆蓋“燃料-船舶-港口”全產業鏈的綠色閉環。更深層的意義在于,為全球氣候治理提供了系統性解決方案范本。?“航運作為一個全球性行業,其脫碳進程若缺乏統一規則,就很容易出現碎片化風險—誰排得多、誰承擔得少、誰先行、誰吃虧等問題。” 綠色創新發展研究院(iGDP)能源轉型項目協調員袁雅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航運業在制定統一碳規則時面臨兼顧公平性與效率性的雙重挑戰,這一復雜博弈也體現在此次談判中。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在本次會議閉幕式上表示,“這項協議可能并不完美,但它為我們前進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實現全球航運現代化方面又邁出了一步。”??
WSC總裁兼首席執行官Joe Kramek表示,“這是氣候政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是航運業的一個轉折點。航運業長期以來一直被貼上‘難以減排’的標簽,但創紀錄的行業投資和全球性措施將扭轉這一局面。”WSC副總裁兼駐IMO首席代表Bryan Wood-Thomas贊揚了IMO的努力和貢獻。他指出,“該協議以WSC的綠色平衡機制為基礎,制定了一項兩級監管措施,根據船舶使用的能源的溫室氣體強度按比例收取碳稅。最重要的是,這些規定還提供了一種機制,鼓勵使用更清潔的零和接近零的燃料和能源。”??目前航運替代燃料主要有以下,LNG(包括LPG等)、生物柴油、綠色甲醇和乙醇等,綠氨近期也開始有船只使用,這其中生物柴油綜合性能最優但是產能受限,加上可以制備綠色航空燃油SAF,溢價更高,近期航運替代燃料主要還是綠色甲醇和LNG的競爭,預估2030年前LNG和綠色甲醇各占40%,生物柴油15%,其他5%。2030年后,綠色甲醇占比增至50%,LNG等30%,氨10%,生物柴油及其他10%。??
面對新規,上海國際航運中心以制度創新與技術突破雙輪驅動,從全球前三的LNG(液化天然氣)加注港到首艘零碳船舶試驗場,從碳捕集技術出海到綠色甲醇供應鏈成型,以可驗證的實踐案例,塑造了航運業可持續發展的范例。上港集團有關領導表示,綠色轉型不僅是責任,更是機遇——上海港要成為全球航運可持續發展的“中國樣板”。下階段將投資和建設多種船用清潔燃料加注和供應設施體系,設計和推行激勵措施,以及鼓勵船舶在“綠色航運走廊”使用清潔燃料等方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