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權威部門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眾號“交通言究社”發表《智慧領航,安全護航——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使用須謹慎》一文,提到近期因駕駛人錯誤使用輔助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并揭示其原因——部分駕駛人對輔助駕駛的認知不到位,誤以為“輔助駕駛=自動駕駛”。
文章指出,部分駕駛人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后做出玩手機、睡覺、聊天、吃東西等危險行為,不僅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也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事實上,當下一些車企對智能駕駛過度營銷,其行為可能已經觸碰到法律的高壓線。
若車企夸大輔助駕駛功能誤導消費者購買,依據《廣告法》可對虛假宣傳行為處以廣告費用5-10倍罰款。
若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可對責任人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 虛假廣告罪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權威部門這篇文章對于當下過熱的智能駕駛而言是及時雨,讓企業在推銷電車時不敢繼續像過去那樣胡亂宣傳。事實上,最近某一直鼓吹智能駕駛的車企在新品發表時,就沒有像過去那樣高調鼓吹智能駕駛。
對于現階段的智能駕駛,鐵流一貫的看法,這玩意就是安全隱患和智商稅。
至于那些拼命拿智駕做宣傳的車,大家要明白,這款車其他方面一定普遍很一般,其他方面一定是乏善可陳。
比如沃爾沃安全,就重點宣傳安全,不會宣傳智駕。
比如雪鐵龍底盤好,就重點宣傳底盤,不會宣傳智駕。
比如日系省油、耐用,就重點宣傳省油和一車傳三代,不會宣傳智駕。
一定是那種各個方面都不行的車企,實在找不出優點了,才會拼命宣傳智駕。
另外,最近權威部門的官方公眾號對虛假宣傳智能駕駛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風險進行說明,根本原因是智能駕駛技術不成熟,安全隱患較大。直接原因是Su7事故后,3人死亡網絡輿論熱度高。
這中間少不了小米競爭對手在背后推波助瀾,本來這些海軍的目的是攻擊小米,結果引發了全社會重新審視智能駕駛技術,并觸發了權威部門對智能駕駛的規范和整頓。
恰恰某家電車就是以智能駕駛為噱頭割韭菜的,反而Su7在宣傳上就是性能車刷賽道,并不像某家的電車那樣依然智能駕駛講故事割韭菜。可以說,這波原本是火燒小米的飽和式攻擊,最終把某家電車吹牛皮的工具給廢了。
輿論飽和式攻擊的回旋鏢莫過于此了。
希望未來車企能夠負責一些,不要為了利潤盲目推廣存在安全隱患的技術。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維護健康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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