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青島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部門公布發放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相關細則,包括申領條件、發放標準、認定口徑、申領流程等。
一、申領條件
(一)家庭生育的子女,符合生育時的相關政策規定。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家庭現有2個以上子女,子女均為青島市戶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為青島市戶籍。
(三)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家庭現有3個以上子女,子女均為青島市戶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為青島市戶籍。
(四)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多子女家庭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義在本市購買新建商品房,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網簽備案的(含產權型人才住房,不含拆遷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發放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二孩家庭發放5萬元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發放1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
三、認定口徑
按照提交申請時家庭現有子女數確定孩次,一經確定不再受此后家庭變化、孩次變化的影響,申請人不得以此后家庭變化、孩次變化等原因再次申領購房補貼。收養或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根據相關法律文書認定是否計入家庭子女數。
(一)初婚家庭
雙方初婚,按家庭實有子女出生日期先后順序計算孩次。
(二)再婚家庭
1.一方或雙方再婚,原家庭均未生育過子女的,比照雙方初婚家庭認定孩次。
2.再婚前由一方生育且相關法律文書確認由該方撫養的子女,以及再婚后雙方共同生育或收養的子女,按照子女的出生時間,合并計算孩次。
(三)“雙(多)胞胎”生育
符合政策規定的多胞胎生育,按照子女出生時間順延計算孩次。
(四)單方撫養
離異或配偶死亡,單方撫養子女的,比照雙方初婚家庭認定孩次。
上述認定口徑僅適用于為二孩家庭、三孩家庭發放購房補貼。遇有特殊情況的,由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解釋。
四、申領流程
(一)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申領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夫妻雙方應共同向女方戶籍地鎮(街)申請,如女方戶籍為非青島市戶籍的,則到男方戶籍地鎮(街)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青島市多子女家庭情況表;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夫妻雙方及家庭現有子女的戶口簿(地址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4.結婚證;
5.家庭現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6.經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7.購房人的銀行卡(購房人為夫妻雙方的,夫妻雙方共同指定一方);
8.離婚的,提交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9.合法收養的,提交領養證明;
10.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鎮(街)工作人員應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錄入《青島市多子女家庭情況表》,由申請人核對后簽字確認。對上述材料應核驗原件,并留存除1、6項以外的其他材料復印件。
申領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的截止期限為2026年7月31日。
(二)鎮(街)初審
鎮(街)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需要協查的,可以請求公安、民政、數據管理等部門協查。初審通過的,于次月的第1個工作日報送至區(市)衛生健康部門。
(三)審核發放
區(市)衛生健康部門應當進行復審,符合申領多子女家庭購房補貼條件的,于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將信息推送至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統一推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房屋所在區(市)住建部門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由房屋所在區(市)政府在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規定發放購房補貼。
青島再出樓市新舉措,住房以舊換新促消費
青島出臺樓市12條,多舉措拉動需求
可靠信源 中立呈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