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云法院楊集人民法庭通過專業、耐心的調解,成功化解了某生物公司與蘇州某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糾紛,生動詮釋了基層人民法庭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司法擔當。
案件回顧
2024年8月,蘇州某公司作為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生物公司支付拖欠的130余萬元服務費。該糾紛的爭議焦點在于:雙方對2023年服務費金額存在嚴重分歧。原告稱,2023年至2024年期間,已按約為被告提供服務,但被告僅結清了2024年的費用,2023年部分費用仍未支付。被告則堅稱,2023年部分服務費金額與實際服務情況不符,并向法庭申請調查令以核實相關情況。
調解經過
承辦法官從爭議焦點出發,一方面安撫雙方的情緒,另一方面,積極與雙方溝通,引導雙方著眼長遠合作、換位思考、互諒互讓,以切實行動和可行方案彌合雙方的分歧,從情理的角度勸說雙方當事人相互諒解。與此同時,承辦法官深入梳理案件細節,對雙方存在爭議的9個月份的考勤記錄進行細致審查。為了清晰呈現上千條考勤數據,法官團隊制作了詳細表格,將有疑問的部分逐一標注,為后續調解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隨后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通過線上線下方式進行調解,一次次搭建起雙方溝通的橋梁。在多輪耐心調解后,雙方終于摒棄分歧,接受法庭建議,扣除存疑款項后,就支付金額與支付方式達成一致,并在調解書出具后,迅速履行了各自的義務。至此,這起合同糾紛案件通過法官的不懈努力得到圓滿的化解,從“兩難”順利變成“雙贏”。
法官寄語
一份調解協議,雙向化解矛盾,不僅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也為雙方未來繼續合作留下余地。近年來,灌云法院積極探索和創新“楓橋經驗”本土化實踐,積極融合法理、事理、情理等方法,從細處著手、往實處用力,推動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實質化解,以“如我在訴”理念彰顯司法溫情。下一步,灌云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落細各項舉措,積極為轄區企業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努力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營商環境。
供稿 | 灌云縣人民法院
編輯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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