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噸王
“百噸王”是指車貨總質量達100噸以上的嚴重超載超限違法貨運車輛。嚴重超載超限不僅會直接損害公路和橋梁運行安全,還嚴重影響車輛制動性能,很容易引發慘痛的道路交通事故。這樣的“巨無霸”上路,對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2025年4月15日,貨車駕駛人徐某因3次駕駛嚴重超載的“百噸王”貨車,被責令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涉嫌危險作業罪,被立案偵查!
2025年4月8日凌晨,峨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夜查集中整治行動。00時30分許,執勤民警在國道245線768公里500米處查獲車牌號為川M***38的重型自卸貨車涉嫌嚴重超載。
經過磅稱重
川M***38號重型自卸貨車最大允許車貨總質量為31噸,實際車貨總質量為113.3噸,超載82.3噸,超載率265.48%。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將違法車輛扣留。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23年10月以來,徐某先后8次因駕駛貨運機動車超載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及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并責令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其中,3次駕駛“百噸王”嚴重超載貨車。
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涉嫌危險作業罪。峨邊彝族自治縣公安局于2025年4月15日,決定對徐某涉嫌危險作業案立案偵查。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千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規定的犯罪主體,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以及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 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的“拒不執行”:
(一)無正當理由故意不執行各級人民政府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作出的上述行政決定、命令的;
(二)虛構重大事故隱患已經排除的事實,規避、干擾執行各級人民政府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作出的上述行政決定、命令的:
(三)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規避、干擾執行各級人民政府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作出的上述行政決定、命令的。有前款第三項行為,同時構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行賄罪、第三百九十三條單位行賄罪等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認定是否屬于“拒不執行”,應當綜合考慮行政決定、命令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規等依據,行政決定、命令的內容和期限要求是否明確、合理,行為人是否具有按照要求執行的能力等因素進行判斷。
第四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標準以及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認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三項規定的“危險物品”,依照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確定。
對于是否屬于“重大事故隱患”或者“危險物品”難以確定的,可以依據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地市級以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出具的意見,結合其他證據綜合審查,依法作出認定。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道路運輸企業和城市客運企業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交辦運〔2023〕52號):道路普通貨運企業存在本標準第三條規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二)所屬貨運車輛運輸過程中違法裝載導致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的。
?《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指引(試行)》(公交管〔2023〕209 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部署要求,切實提升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結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對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存在以下情形的,應作為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重點內容,其中屬于公安交管部門職責的,要認真落實整改,不屬于公安交管部門職責的,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隱患整改。
一、“兩客一危”、重型貨車在營運過程中存在超員20%以上、超速50%以上、超限超載100%以上、嚴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8小時以上,期間休息時間不到20分鐘)、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
貨車超載危害極大!
◆ 貨車超載易引發交通事故:超載車輛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車輛制動、操作等安全性能較低,導致其躲避障礙物、變更車道等能力均降低,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外,車輛超載越大,實際行駛速度越低,超載車輛與其他車輛速度差越大,在整個交通流中,速度差變大,事故發生的概率就越大。
◆ 貨車超載易降低車輛和公共設施使用壽命:貨車超載會使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發生改變,關鍵部件損耗嚴重,如車架變形、受力點斷裂、發動機負荷過大等,大大縮短車輛的使用壽命。除此之外,貨車超載還會嚴重破壞公路、橋梁等公共設施,給公路、橋梁結構帶來災難性的打擊。
◆ 貨車超載使事故中人員傷亡概率增大:相較于其他車輛而言,貨車屬于質量較大車輛,而貨車超載量越大,其總質量也就會變得越大,在此種情況下,如果超載貨車與比其質量小很多的車輛發生碰撞,結果就會大大增加較小車輛車內人員的傷亡風險。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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