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二屆小品展同步公示作品,評委、作者有話說……
來源:書法報
近日,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公示擬入展名單,并首次同步公布擬入展作品圖片。我們特邀部分評委、擬入展作者及評論人士,探討這一新舉措。
——編者
趙山亭 (全國第二屆小品展評委)
我有幸參加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的評審。從全過程來看,來稿2萬多件,評選出279件擬入展作品,下一步進行面試,才能最后確定入展數量,總體來看差不多是百里挑一。從某種意義上說,此次展覽相當于一個小號兒的國展,因為它五種書體、各種風格以及各種章法構成的作品都有,呈現出來的風格面貌也比較豐富。
4月14日,中國書協公示了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的擬入展名單,同時把擬入展作品的圖片公布,這是中國書協的一個重大決策,也是中國書協展覽體制的一個突破。以往只公示名單,不公示作品圖片,引起書友和投稿作者的關切。將名單與作品一起公示,無疑回應了廣大書友和投稿作者的期盼。我們已經進入網絡時代,信息傳遞很快捷。此舉的好處一是可以更立體地把作者和作品聯系起來,讓關心此事的人能夠一目了然地看到某個作者的作品樣貌以及書寫水平。第二是網友可以依據作品比較直接地發現問題,這樣有利于盡早地把有問題的作品挑出來。當然,現在每次展覽評審都有文字審讀環節,在作品的審讀上,分為嚴重問題、一般問題和沒有問題。對于出現嚴重問題的,經過評委合議以后,基本上就被淘汰了。對于出現一般問題的作品基本上也有個容錯率,根據錯誤的程度來確定是否繼續參與終審。所以說,公示的作品中也有少數屬于一般問題的,這是需要大家注意的。
將名單與作品一起公示,總體上利大于弊,如果從這次的做法總結出來成功經驗的話,有可能以后會逐步推廣,這也正是廣大書友和投稿作者共同期盼的。在此,也希望廣大作者在投稿時寫出自己真實的水平,盡可能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蔡興洲 (全國第二屆小品展評委)
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公示擬入展作者名單并同步公開作品圖片,是中國書協在國家級展覽層面的突破性嘗試,具有多重積極意義。首先,這一舉措顯著提升了評審透明度,打破了過去“只公示名單、不見作品”的慣例,使公眾能夠直觀檢驗評審標準的合理性,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引發的質疑。其次,公示作品圖片形成了社會監督網絡,每件入展作品都將接受網友“放大鏡式”審查,對代筆、抄襲等行業頑疾形成強力震懾。“互聯網+書法”的模式不僅擴大了展覽的社會影響力,也為書法教育、文化傳播提供了新思路。書法創作需扎根人民、服務社會,此次展覽的公示機制正是推動藝術與大眾雙向互動的重要實踐。
曹元偉(全國第二屆小品展擬入展作者)
全國第二屆小品書法作品展,擬入展名單和作品同時公示,這是中國書協歷屆評審中的首次,受到廣大書法愛好者的普遍歡迎和稱贊。我作為本屆小品展擬入展作者,當然也非常支持中國書協的這一舉措。我以為,這樣做最起碼有如下好處:一是有利于發現代筆、抄襲等情況,對代筆、抄襲者都是一種無聲的震懾。這樣就可以取消現場面試,減少作者和主辦方的時間和經濟付出。二是讓觀眾先睹為快也會激發觀眾去展廳看展的欲望,增加展覽現場的氣氛,對更多不能親自去展廳看展的人來說又是一種福利,足不出戶就能欣賞到國展的風采。三是對擬入展者和愛好者也是一種激勵,因為把自己的作品展示在大眾面前,會有更多的人指指點點,一旦有瑕疵就會被發現,因此今后的創作會更加謹慎,努力做到完美。我相信,中國書協在舉辦展覽這方面會做得越來越好。
王志安(全國第二屆小品展擬入展作者)
作為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的擬入展作者,我認為此次首次采用名單與作品同步公示的機制,不僅是評審透明化的進步,更是對書法創作生態的一次深度重構,其意義遠超表層的形式革新。
首先,本屆展覽共收到兩萬余件投稿,最終僅兩百余人入展,競爭激烈程度可見一斑。以往僅公示擬入展名單,純屬走走過場,公眾監督機制都是在作品展出之后才啟動,如此“亡羊補牢”并不可取。而作品的同步公示讓評審過程真正暴露在陽光下,既能震懾代筆、抄襲等投機行為,也倒逼評委以更審慎的態度對待每一幅作品。
同樣,這一機制的實施也迫使以后的投展作者直面“技法純度”與“風格辨識度”的雙重考驗。當作品與作者姓名綁定公示時,創作者不得不十分審慎地對待自己的作品,能否在公示期頂住公眾的審視與品評對創作者是強有力的考驗。我在各個網絡平臺已經看到很多所謂“銳評”的直播活動,也收到了一些朋友發來的品評我入展作品的片段。當技法標簽褪去,作品中的個性基因是否足夠支撐藝術生命的延續是每個新時代書法作者該思考的問題。
我認為這是最直觀的兩個方面,至于其他學術性的對話場域就不是我們太關注的了。此次變革如同投入靜水中的石子,其激起的漣漪正在重構書法生態的各個維度。做好自己,寫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謝興華(全國第二屆小品展擬入展作者)
現在中國書協的展覽比較少,一年就一兩個,不像以前一年多的時候有二十幾個。所以,現在的展覽結果備受矚目,大家參與的熱情也很高。中國書協這些年也一直在改進展覽機制,不斷努力想讓展覽辦成大家心目中所希望的樣子,但這真的是一件難事。這次,中國書協就將大家呼聲最高的擬入展名單和作品一起公示的愿望實現了,這是一個重大的改革,估計以后的展覽會延續這種做法。再加上入展作者的抽查,可能今后投機分子就會更少了。
我也把這些作品從頭到尾地看了一遍,順便把首屆小品展的作品也翻了翻。在此簡單談談自己偏頗片面的幾點感受:
一、精致。雖然尺幅小,但是作者在有限的尺幅里展現了扎實的書寫功夫,信息量比較大。
二、豐富。展覽形式多樣,書風書體涵蓋面廣,我一邊看一邊驚嘆作者們對作品的用心。
三、累。說實話,我看到后面就有種看不下去的感覺,覺得心里憋得慌。不是大家寫得不好,是都想拼盡全力把作品寫得非常完美。絕大部分的作品都做了形式,形式做得復雜的占比還比較大。其實,做了形式還是很具有觀賞效果的,但是看多了就會覺得很累,加上字多、字小,就有點透不過氣的感覺。只有極少數的作品沒怎么做形式,這類作品看起來反而讓人覺得輕松。
四、重外不重內,有情調的作品少。小品展應該是所有展覽當中最注重外在形式的展覽。因為只有四個平方尺,如何在展覽當中脫穎而出,絕大部分人肯定會在外在形式和字數上做充分的考慮,大家的這種謹慎態度,導致了展覽整體“用力過猛”,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小品應該有的情調、韻致。和首屆小品展的作品相比,本屆更為精致和豐富,但是少了些首屆的自由、輕松狀態。
袁文甲(全國第二屆小品展擬入展作者)
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評審完畢,收稿量達兩萬四千余件,也算是在歷屆中國書協書法單項展中稿件較多的,可見書寫者關注度與參與度較高。總體有以下幾點感觸:
一、作品接受監督,更加公正透明
通過中國書協官網發布的擬入展名單看,名稱為“擬入展”及“入展作品”,“擬”字似乎說明名單是接受監督的而并非最后入展名單,公示入展作品便是做到了公開、透明及接受大眾監督,如有異議可以就作品與名單提出看法。提前公開入展作品這一舉措,在之前中國書協的展覽流程中不多見,可見書協工作的細致、嚴謹與公開透明,這也為其他的展覽提供了重要的參照體系。
二、小中見大,氣象萬千
綜合看擬入展作品,有多樣包容、藝文兼備的特點,總體是在植根傳統的基礎上進一步表現出自然、雅致的審美趨向,其中也不乏亦古亦新之佳作。作為“小品”一類的作品,不僅僅是把字和尺幅縮小,更應該小中見大,體現一定的精神風貌和高雅品格,這或許也是寫小品的關鍵所在。以往書協征稿作品都是以八尺或六尺書寫,此次“小品”展或可突破既往,帶來新的書寫審美緯度,即突出書齋中的文、雅、靜、新的新風。另外, 在內容上也打破了以往以詩詞歌賦為主的書寫,散見日記書信、札記題跋及小品文等。
牟宗剛(《書法報》“言論”作者)
評比選拔式的展覽為什么必須要公示?這既是一項監督糾錯的機制,也是一項宣傳入展者,推動優秀作品傳播的途徑,更是維護公平正義、預防不正當競爭的必要程序。按照慣例,絕大多數文藝類評獎或評選,都是評選結束后公示一下獲獎或入選者的名單以及作品名稱,極少有連同作品內容一起發布的情況,這種公示更多作用傾向于工作結果的公布和通知。
當然,限于人力、題材、劇透等各種因素,考慮到尊重評審權威,以及許多非必要性,不發布作品內容也無可厚非。而書法展覽的評審,近幾年越來越受大眾關注。如何評選出符合時代審美、大多數人都認可的作品,怎樣避免各種違規操作,是組織者一直追求的目標。然而,隨著信息傳播越來越通暢,輿論監督的觸角延伸各個角落,一些以前大家不太關注的問題隨之顯現。尤其是評委與入展者的師承關系、作品是否代筆、文本出處、文字用法等諸多方面,在后期現場展覽中經常受到詬病和質疑,往往成為大家關注和議論的焦點。
這次組織者將作品內容提前公開,接受大眾的監督,無疑是解決此類現象的關鍵一招,意義非同尋常。一方面,既彰顯了組織者追求公平的決心、接受監督的態度、敢于創新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是對評委能力眼光、道德水準和敬業精神的考量。這個前置性的舉措,將評審結果放在陽光下,倒逼主辦方和參與者以更加認真負責的態度評審,接受公眾的監督,同時,留出了糾錯空間,讓最后的結果更加準確。
全國第二屆書法小品展部分擬入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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