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官網顯示,韓國CJ第一制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CJ公司”)在美國注冊的餃子外觀專利,獲準通過。據悉,該韓國企業在美國獲得的餃子外觀設計專利,其權利要求書明確限定了14至16道順時針螺旋褶皺、底部平坦、頂部隆起的半圓形面皮等核心特征,并附以毫米級精度的3D建模圖。
煞有介事、專利背書,在中國家家戶戶都會包的餃子,似乎成了CJ公司在美國獨享的“發明創造”,如果餐館、企業賣餃子,似乎極易成為侵權行為。但事實上,從這一專利的具體說明來看,依據14至16道褶子、“毫米級精度”的隆起等細節,手工水餃面對如此統一的工業味兒,“撞衫”的可能性其實并不大。再落到中國出海的水餃品牌,水餃的樣式、大小更是各異,對此也有法律人士表示,實際的侵權風險較小。
在美國,有實用(Utility)專利、外觀設計(Design)專利、植物(Plant)專利共三種專利定義,本次涉及的外觀專利要求,除具備新穎性而非顯而易見性外,制品還需要有裝飾性特征。例如小熊軟糖、M&M’s巧克力豆等生產企業會為其具有獨特形狀的糖果申請專利保護。但相比之下,如若CJ公司真的對“專利侵權”錙銖必較,除非他人刻意模仿“100%還原”,在法律程序中也有被判專利無效的風險,可能變成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進一步講,專利申請除了作為知識產權的保護手段,打上專利標簽、彰顯專利數量也成為不少企業的營銷方法。更有甚者在這條路上越走越偏,成為“專利流氓”借此搞商業“霸凌”而翻車。例如,美國韓裔名廚張錫鎬旗下某餐飲集團在美國搶占了“chile crunch”(香辣脆,也稱油辣椒)商標,從去年3月起對小型企業多次發出律師函“維權”。但不久后,該企業就因諸多質疑與爭議改口道歉,不再執行所謂“商標權”。CJ公司這次在美國對餃子的外觀專利申請,也分別在日本、韓國、世界產權組織都注冊了名為“餃子”的外觀專利,可見更大概率是企圖借此塑造品牌國際形象的營銷手段。但至于效果如何,恐怕也要另當別論。
即便這場風波可能只是某個品牌在市場尋找“存在感”,但相比于嘲諷、“牙酸”或一笑了之,實際上更是一個嚴肅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這也給中國企業提了醒,面對他國企業的類似“癖好”,有必要進一步提高自身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合理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發展權益。更長遠來看,中華傳統文化博大精深,保護好自家的文化要重視更要付諸實際行動、掌握好主動權,不能落得被動侵權“打落了牙往肚里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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