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訊(記者 劉金 文/圖)“多虧了陽光報社的記者幫我維權,挽回了我的部分損失,我們今天來記者站就是要好好感謝你們的。”咸陽市渭城區消費者石先生激動地說。
4月17日上午,家住咸陽市渭城區民生路的石先生和朋友帶著一面印有“替民做主 弘揚正氣”的錦旗,來到了陽光報社咸陽記者站,向報社記者表示感謝。
3月18日,咸陽市民石先生在咸陽市民生路一心大藥房購買的“馬應龍麝香痔瘡栓”出現質量問題,《陽光報》作了消費維權報道,引發社會關注。在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調解下,石先生與藥店達成和解,藥店補償石先生1000元,石先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陽光報社咸陽記者站站長趙小康介紹說,消費者找到報社維權,是對報社的信任。作為本地主流權威媒體,做好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新聞報道是媒體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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