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邛崍市監察委會同邛崍市檢察院提請邛崍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監檢協作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邛崍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汪毅,邛崍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牟莉,邛崍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霞參會。
此《辦法》是落實全國、全省和成都市檢察長會議關于“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健全監檢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協同推進反腐敗斗爭”的工作要求,總結提煉規范前期的工作經驗,適應反腐敗斗爭工作新形勢的基層實踐,《辦法》以構建常態化監檢協作聯絡點為基礎,從辦案機制、隊伍共建、職務犯罪預防治理和工作保障等全面進行了規范,為監檢協作工作穩定高效開展奠定堅實基礎。特別針對職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對介入的及時全面性和介入及辦案人員的一致性,介入意見的采納反饋等進行了明確。《辦法》還完善了互涉線索的移送和協作處置,對市監委在履職過程中發現的“四大檢察”法律監督線索應及時移送市檢察院,相關單位對市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決定無正當理由不反饋不整改的,市監委應介入并依法處理。
會上,趙霞檢察長介紹了該院近年來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開展監檢協作工作情況,并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服務保障邛崍市域副中心建設戰略、打造監檢協作典型示范三個方面提出工作建議。
汪毅書記對近年來市監委與市檢察院互相配合制約、高質效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予以充分肯定,強調監檢兩家要凝聚反腐合力,實質化運行好聯絡點工作,一是在堅持黨的領導中加強銜接,始終把將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不移把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二是在做深做實工作中加強銜接,用好用足提前介入、疑難案件論證、互涉線索移送協辦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銜接工作質效;三是在完善社會治理中加強銜接,通過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行推進正風反腐,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服務市委中心大局。
供稿/李 程
編輯/孟 懿
一審/趙 靜
二審/羅 強
三審/陳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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