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黃浦區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次會議。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決定免去沈丹娜的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丁琦寧的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外灘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徐弢的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包童斌的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小東門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包童斌為黃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任命雷海峰為黃浦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丁琦寧為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徐弢為黃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外灘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本文綜合自:上海黃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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